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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之声报》网络版

 


一份深度报道人大工作和民主法制建设的报纸

甘肃省人大常委会主办 周二报
◆总编:邹通祥  ◆副总编:张燕(常务)、付娟  ◆编辑部主任:贺馨梅

本报总编工作博客:总编说报 【进入】

文章

省人大常委会向甘肃地震灾区发电表示亲切慰问

省人大常委会向甘肃地震灾区发电表示亲切慰问

  本报讯 (记者 张晓峰)5月13日,四川省汶川县发生7.8级强烈地震的第二天,甘肃省人大常委会分别向受到汶川地震波及的甘肃省陇南、天水、平凉、白银、武威、定西、庆阳、甘南、临夏等9市州党委、人大常委会、政府发出慰问电。
  慰问电说,5月12日,四川省汶川县发生了7.8级强烈地震,波及我省中东部地区,造成了重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甘肃省人大常委会向你们并通过你们向受灾的人民群众表示亲切的慰问!
  慰问电说,地震发生后,你们积极组织广大干部群众,不避危险,迎难而上,抗震救灾,为早日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正在付出艰辛的努力。在此,谨向你们并通过你们向战斗在抗震第一线的广大干部群众以及中国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官兵致以崇高的敬意!
  慰问电说,我们坚信,在党中央、国务院的亲切关怀下,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人民解放军、武警官兵、民兵预备役人员的强有力支援下,一方有难,八方支援,广大干部群众一定能够团结奋斗,早日战胜困难,重建家园。

(《人民之声报》2008年第26期一版  作者:张晓峰)

- 作者: 《人民之声报》 2008年05月16日, 星期五 10:01  回复(0) |  引用(0) 加入博采

地震灾情信息公开体现生命之重

【人民时评】

地震灾情信息公开体现生命之重

□ 张建国

  四川汶川强烈地震的消息,在第一时间向公众公布。人们从网络、广播、手机等工具中得知这个沉痛的信息,了解党和国家领导人已经召开紧急会议部署抗灾救灾,总理已经奔赴灾区,人民解放军已经投入救灾兵力等等。信息的及时、公开、透明,为抗灾救灾提供了实际的支持,体现了对人的生命的尊重。
  灾情是可怕的,因为它在没有任何预告的情况下,瞬间夺去了成千上万人的生命和健康。人类还无法准确预报地震,无法预防那些来势汹汹的自然灾害。面对老天爷的肆虐,我们只能用人类已经掌握的科学知识和科学手段予以应对。在这方面,信息的及时公开和准确传递就显得十分重要。过去,我们吃过信息封闭的苦头,有些地方发生巨大灾害,其他地方却还蒙在鼓里,致使灾情迷离,小道消息大行其道,祸害扩大,灾民受苦。如今,这种现象已经很难出现了。政府观念的转变,民众的积极参与,互联网的运用,使得信息像长了翅膀,瞬间就能飞入千家万户。
  这次强烈地震,人们在很短的时间内就获得了信息。政府部门立即部署救灾,军队和武警立即投入抢救,受地震影响的地区稳定了人心,一切不实的小道消息也没有了市场。时间就是生命,抢救就是民心,政府、军队和各地群众,能够腾出更多的精力去帮助受灾地区、受灾群众。
  信息公开改变了政府和媒体的形象。很多事情其实不必瞒,不必遮盖。真实情况公开了,我们才能万众一心,众志成城,去帮助受灾的同胞,去抢救更多遇险的生命。
  每时每刻公开的灾区信息,吸引着救灾部门的关注,牵动着民众的心。很多人在思考、在参与,如何帮助受灾的群众,如何捐款捐物,如何送去真挚的关怀和爱心。人们比任何时候更关注媒体,比任何时候更信任发布信息的有关部门,比任何时候更需要坚强的领导和科学的决策。迅速、公开的信息,让我们感受到生命的珍贵和时间的珍贵。我们不需再去猜测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不需要再去揣摩小道消息。我们只需要做的是:每时每刻关心处于危难中的同胞,伸出我们的手,付出我们的真情,尽我们的所能,帮助灾区的群众!(作者系北京自由撰稿人)

(《人民之声报》2008年第26期一版  作者:张建国)

- 作者: 《人民之声报》 2008年05月16日, 星期五 10:00  回复(0) |  引用(0) 加入博采

省人大调研兰州落实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情况

省人大调研兰州落实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情况

  本报讯  (通讯员 郭 华  严军龙)近日,甘肃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孙效东带领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与兰州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一道,对兰州市落实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工作情况进行了调研。
  调研组首先听取了兰州市政府的汇报,并与兰州市民政局、财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等部门负责人进行了座谈。同时还深入红古区窑街街道、平安镇,七里河区龚家湾街道、黄峪乡等,召开由街道、社区、乡镇(村)有关工作人员、人大代表、低保户参加的座谈会,广泛征求对落实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工作的意见建议;走访慰问了红古区窑街二平台社区、沙窝社区,平安镇仁和村、复兴村,七里河区龚家湾街道武山路社区,黄峪乡邵家洼村的低保户和残疾人家庭。
  调研组在充分肯定兰州市低保工作取得成绩的同时,提出兰州市在城乡低保申报、审批、发放及日常运作管理过程中,还存在着一些薄弱环节:标准偏低,难以保障救助对象的基本生活;城乡低保对象难界定,城乡家庭收入具体计算比较困难;城市低保与农村低保差异较大,标准不一致,造成农民心理上不平衡;对虚报、伪造、隐瞒、骗取低保金的单位和责任人缺乏相应的惩罚性法规。
  针对存在的问题,调研组提出:要加大对城乡低保政策的宣传力度。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要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把党和政府的低保政策向人民群众讲清楚,引导干部、群众真正认清建立和实施这项制度的目的、意义和作用。要进一步完善低保制度,研究解决低保家庭的资格认定问题,建立一套有效的监测、评估、建议、决策、实施机制。要建立责任追究制,尽快出台相应的规章制度,明确具体处罚条款,打击骗保的不良行为,以维护低保政策的严肃性,使政府有限的资金切实用在需要帮助的人群身上。要建立多种形式的社会救助网络,对城乡低保居民的生活保障工作不仅要体现在资金救助上,还要积极发挥社会救助功能,形成合力,共同帮助困难群体脱贫解困;通过实施再就业工程,推荐有劳动能力的低保对象实现再就业,以实现社会救助工作由“输血型”向“造血型”转变,从根本上帮助低保家庭脱贫。要进一步提高低保工作人员的业务技能和素质,要求低保工作人员不但要熟悉低保政策和程序,还要耐心解答,切实为民办事。

(《人民之声报》2008年第26期一版  作者:郭华 严军龙)

- 作者: 《人民之声报》 2008年05月16日, 星期五 09:59  回复(0) |  引用(0) 加入博采

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举办保密工作和档案管理培训班

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举办保密工作和档案管理培训班

  本报讯 (记者 张晓峰)5月13日,甘肃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举办了机关保密工作和档案管理培训班,机关各部门负责文书和档案管理的同志和近三年来新进机关的转业军人等40多人接受了培训。
  据介绍,这次培训是近年来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关于保密教育和文档管理举办的规模较大的一次培训班。
  培训班上,机关保密委员会和办公厅有关负责人就保密工作、公文处理规范、档案管理规则等进行了讲解,还邀请省档案局专业人士就《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作了专题讲座。
  据悉,近年来,省人大常委会机关保密工作和文档管理工作多次受到有关部门的表彰。

(《人民之声报》2008年第26期一版  作者:张晓峰)

- 作者: 《人民之声报》 2008年05月16日, 星期五 09:58  回复(0) |  引用(0) 加入博采

确保完成既定人口控制目标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崔玉琴在省计生委调研时指出

确保完成既定人口控制目标

  本报讯 (记者 贾玉坤)5月13日上午,甘肃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崔玉琴在省计生委调研时指出,要站在可持续发展的高度来认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确保完成既定人口控制目标。
  在听取了省计生委主任苏君的汇报后,崔玉琴说,省计生委在工作中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针,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决定》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若干意见》精神,努力平抑人口生育高峰、稳定低生育水平;深入开展“技术服务提高年”活动,全面加强服务能力建设,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健全利益导向机制;强化基层基础,推进依法管理,求真务实,扎实工作,确保了完成既定人口控制目标,为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新贡献。
  崔玉琴指出,我们要站在可持续发展的高度来认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目前,我国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是在严格控制人口增长中实现的,在人口众多的环境下,稍一放松计划生育工作,就会带来一系列的社会问题,也必然会影响到可持续发展。把人口作为制定经济发展战略的着眼点,协调好人口数量与经济发展的关系、与人均占有资源的关系,协调好人口质量与优化环境的关系,这是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内容。
  在谈到保证《宪法》和与人口和计划生育有关的法律法规的全面落实时,崔玉琴强调,要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认真领会、准确掌握法律的精神和规定,融会贯通,进一步提高实际应用水平;要坚持依法行使职权和依法行政,不断增强法治意识,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自觉养成守法、用法的良好习惯;要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职权,切实履行与人口和计划生育岗位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要加强和改善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工作,从体制、机制和队伍建设等方面采取有力措施,保障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公正执法,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办事须公开、违法受追究;要及时制定、修订地方性人口和计划生育法规,顺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做到有法可依,善于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和矛盾。
  崔玉琴最后说,省人大常委会、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及其办事机构,要加强与省计生委的联系和沟通,共同努力,积极营造全省依法办事、依法行政的良好环境。

(《人民之声报》2008年第26期一版  作者:贾玉坤)

- 作者: 《人民之声报》 2008年05月16日, 星期五 09:57  回复(0) |  引用(0) 加入博采

广州业主上书全国人大:称有关拆迁项有违《物权法》

现行拆迁法规与《物权法》有三大抵触

广州业主上书全国人大:称有关拆迁项有违《物权法》

□  本报综合报道

  2007年6月才买的房子,9月份就被列入了危破房改造项目。这一违背常理的拆迁终于引爆了业主的行动,而矛头直指现行拆迁的法律依据《城市房屋管理条例》及相关办法。5月11日,广州市荔湾区宝华街宝庆新南约10号、12号楼80多户居民业主紧急上书全国人大,请求改变或撤销现行拆迁法规,推动《物权法》实施所需要的配套法规的完善。
  上书认为,荔湾区“恩宁路连片危破房改造拆迁项目”依据的是《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广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下简称《条例》、《办法》),但《条例》、《办法》超越立法权限,与《物权法》相抵触,应予撤销或者改变。
  上书还认为,《条例》与《办法》在违背《物权法》的同时,其于2007年12月启动的拆迁行为“实属黑箱操作,”它涉嫌违反2008年5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他们不排除采取法律行动,依法要求公开他们一直要求获得的,与该项拆迁有关的所有文件,包括相关用地规划许可等。

 业主
  去年6月拿到房产证9月就要拆迁,不符合常理

  事情缘于2007年12月13日,当时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发布的穗房拆字[2007]第22号《房屋拆迁公告》,被贴到了新南约10号和12号楼下的公告栏上。
  “这时我们才确切知道,我们居住的大楼,被列入了‘恩宁路连片危改拆迁项目;拆迁期限:自2007年9月24日至2009年9月23日止’。”梁先生说。
  江先生拿着的房产证显示,发证日期是“2007年6月14日”。原来,江先生是在2007年4月购买的房子,而全部过户手续办完就是6月中旬了。
  “为何有了这样的改造计划,政府的相关部门还能允许房产交易呢?办证的时候也不给提个醒呢?”江先生显得很无奈。

分析
  现行拆迁法规与《物权法》有诸多不相容的地方

  业主们给全国人大的上书简洁明了颇为专业。上书认为,《条例》与《办法》超越了立法权限——根据《宪法》第13条、《立法法》第8条的立法原则,《条例》、《办法》属行政和地方性法规。但却规定政府部门依据自身发出的《拆迁许可证》,并借助拆迁裁决、强制拆迁等强制手段征收公民私人所有房屋。这样任何拆迁不管有无涉及公共利益,只要获得许可证便无往而不胜,行政强权凌驾于公民私权之上。
  上书认为,《条例》《办法》与《物权法》抵触主要有三个方面:
  (一)一地两卖。依据《条例》、《办法》,当《拆迁许可证》发出时,拆迁还未开始原房屋尚完整存在,其附着的土地使用权当属原业主持有。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是新业主持有国有建设土地使用权的权属凭证。根据《物权法》确立的一物一权原则,一个土地上不可能存在两个土地使用权。因此,《条例》、《办法》规定,在拟拆迁房屋未拆除之前,将其土地使用权提前出让,属于典型的“一地两卖”。
  (二)商业拆迁借政府权力谋取利益。根据《物权法》和《宪法》规定,只有因公共利益的需要,才可以征收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但根据《条例》、《办法》,不论是否涉及公共利益,只要符合相应的建设项目的一系列批准文件等,则发给《拆迁许可证》。这样,大量纯属于商业目的的拆迁,借助政府的权力之手实现了利益的最大化,为权力提供了寻租机会。
  (三)许可、补偿、裁决、强拆皆由政府决定,被拆迁人无保护物权主动性。平等保护公民私有物权是《物权法》的最大亮点。根据《宪法》和《物权法》的规定,非因公共利益进行的拆迁属于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行为,应主要通过协商方式而不应由政府包办解决。有争议也应由理论上中立的司法部门解决。但《条例》、《办法》却规定:在拆迁补偿未协商、房屋还在,甚至业主不知情之前,房屋的土地使用权却被政府宣告收回并另行出让了;《拆迁许可证》发放、启动权、补偿权、裁决权由政府掌控,补偿标准由主管部门确定的评估机构作出;不服裁决诉至法院时为行政诉讼,却对裁决进行救济时不停止拆迁;政府部门还可强制拆迁。这些规定无限扩大了政府在拆迁中的绝对权力,只要政府决定启动拆迁,被拆迁人的物权保护的主动性便丧失殆尽,物权平等保护成了空话。
  广州市律师协会房地产委员会主任许奋飞认为:“《条例》完全以城市改造为目的,民生利益靠边站,不符合宪法原则。”
  知名律师朱永平提出,《条例》与《物权法》有诸多不相容的地方:(一)政府部门既当运动员又做裁判员。《办法》第十六条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拆迁由房管部门许可,和业主达不成协议的,还由房管部门裁决。房管部门既是运动员又做裁判员,那么结局是什么不言而喻。《物权法》中明确的对个人财产的保护从何谈起?(二)诉讼不停止拆迁赢了官司也没用。《办法》规定:“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拆迁人依照本条例规定已对被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或者提供拆迁安置用房、周转用房的,诉讼期间不停止拆迁的执行。”这也就是说,即便是业主的官司胜利了,业主的物权也保不住。而《物权法》有明确规定要求保护业主的物权,并给予被拆迁人以合理的补偿。(三)拆迁前应先听证征求意见。本案中,居民反映相关部门没有公开规划等信息,实际上,居民有知情权去了解相关的情况,而政府也有义务向居民公开拆迁规划、目的、用途和危房鉴定等信息。
  广州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刘兴桂教授也认为,房屋拆迁原则上都需要举行听证会,征求被拆迁居民的意见,而且政府应当向居民公开整体规划、拆迁依据、拆迁目的等信息。而这栋楼被列入了危房改造范围,那么相关部门就应当进行危房鉴定,并向居民公开鉴定依据和结果。政府不能随便想拆就拆。

(《人民之声报》2008年第26期一版)

- 作者: 《人民之声报》 2008年05月16日, 星期五 09:44  回复(0) |  引用(0) 加入博采

心系灾区人民安危 行动凝聚感动

心系灾区人民安危  行动凝聚感动

  5月12日14时28分,四川省汶川县发生7.8级地震,波及我省陇南、天水、平凉、白银、武威、定西、庆阳、甘南、临夏九市州,造成了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在这个面临严峻挑战和困难的危急时刻,我省各级人大常委会纷纷行动起来,向受灾害波及的地区捐款、捐物,并第一时间赶赴灾区进行视察、掌握灾情,帮助灾区人民共渡难关,重建家园。

灵台
  四川汶川地震灾情发生后,甘肃省灵台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干部职工一直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密切关注灾区人民的安危,纷纷通过手机捐款、网上祝福等方式支援灾区救援。常委会领导表示,一方有难、八方支援,要高度关注灾情的变化,献出微薄的力量,支持灾区人民渡过难关。
  5月14日上午,县人大常委会机关举行向灾区捐款活动,常委会领导带头进行捐款,短短的几分钟,共捐款15820元。(杜福林 杨永强)

情系民生
第一时间视察防震救灾情况

合水
  5月12日下午2时28分,甘肃省合水县遭受强烈地震,造成全县机关、学校、企业、个体工商户、农宅等不同程度受损,据不完全统计,灾害造成死亡1人,483户农户受灾,10处水塔出现不同程度裂缝;278间平房校舍、9幢楼房校舍、78间厕所墙体裂缝,51间屋顶塌陷,772米墙体裂缝;县卫生院12间房屋受损。灾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574万元。闻讯后,县人大常委会领导连夜召开紧急会议,部署开展地震灾情专项视察。
  5月13日上午7时30分,合水县人大常委会视察组来到了灾情最为严重的段家集乡,深入学校、农户、企业,对灾情造成的损失和受灾群众目前面对的困难进行了详细了解。
  视察组还特地看望慰问了女儿因灾遇难的段家集乡宜州村村民魏锁林一家,并当场捐助1200元。
  随后,视察组先后到吉岘、肖咀、何家畔、板桥、老城等受灾较为严重的乡镇进行了实地视察。下午4时,召开了政府相关部门和各乡镇负责人参加的座谈会,会后又立即召开主任会议对视察意见书进行了认真讨论。并于当日下午6时,向县政府发出合水县人大常委会[2008]05号视察意见书。合水县人大常委会要求:政府部门要继续加大力度组织力量对全县的办公用房、学校、企业厂房、个体工商户、农宅等全面派查、补修、转移,做到万无一失;要全力筹措救灾资金,加强管理,及时准确发放,帮助受灾群众安排生活,重建家园。(梁希亮)

秦州
  在同样遭受到“5·12”地震带来的灾害后,5月13日上午,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人大常委会立即作出决定,在该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杨虎林的带领下,由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教科文卫工委主任、区民政局副局长以及宣传部门组成检查组,奔赴皂郊镇、太京、耤口三个镇就受灾情况进行了深入走访了解。
  从检查的情况来看,皂郊镇白家山村受灾比较严重,太京、耤口两镇受灾相对较轻。白家山村在这次地震中有78户遭到不同程度损坏,其中25户100余人房屋倒塌,无法居住。从实际走访的13户居民住所来看,许多群众住房倒塌、房脊坍塌、院墙破损,致使他们无家可归。未倒塌的住房,墙体受损也都十分严重,成为危房。
  在检查了解完灾情之后,杨虎林召集民政、乡镇、村干部召开现场会,就今后的防震救灾工作提出三点要求:民政部门、乡镇、村支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注重协作,解决好受灾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保证群众有住处、有饭吃、有水喝、病能医;要进一步核查统计灾情,把握好正确的宣传导向,做好受灾群众的思想工作,让群众保持镇定,积极投身到家园重建当中;认真排查,做好危房处理工作,该加固的加固,该拆除的拆除,积极排除隐患,防止新的灾难发生。(左昊苏)

心系灾区
开展抗震救灾捐赠活动

武威
  四川省汶川县发生地震并波及我省部分地区以来,甘肃省武威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干部职工始终关注灾情和救灾情况,为了表达对灾区人民的关切之情,5月14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全体干部自发捐款5650元,希望以此帮助灾区人民共渡难关。(杨 琦)

崆峒
  5月14日,甘肃省平凉市崆峒区人大常委会积极响应区委号召,大力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精神,发动人大常委会机关广大干部职工踊跃捐款,全力支持灾区人民做好抗震救灾工作。据悉,当日,崆峒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干部职工共捐款6400元。(王颖杰)

甘州
  5月12日,四川省汶川县地震灾情发生后,严峻的灾情时刻牵动着甘肃省张掖市甘州区人大常委会机关每位干部职工的心,为了帮助灾区人民早日渡过难关,重建家园,该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全体干部职工自发在短短10分钟之内捐款3200元,并向灾区人民送去了衷心的问候和祝愿。(顾小伟)

临泽
  连日来,甘肃省临泽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干部职工时刻牵挂灾区群众的生产生活,大家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关注着灾区的灾情和抗灾救灾情况。5月14日下午,临泽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精神,踊跃向地震灾区捐款,并纷纷表示,要献出自己微薄的力量,表达一份爱心,以此方式参与抗震救灾。    (沈 红)

通渭
  5月13日下午,甘肃省通渭县人大常委会机关积极响应省委、县委号召,举行为地震灾区献爱心捐款活动,用实际行动支援抗震救灾工作。捐款仪式上,通渭县人大常委会领导带头捐款,人大机关工作人员纷纷慷慨解囊,以实际行动为抗震救灾尽心尽力。大家纷纷表示,要发扬万众一心、迎难而上的精神,献出自己微薄的力量,表达一份爱心,和灾区人民站在一起,帮助灾区群众渡过难关。大家坚信,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全国人民的共同关心支持下,灾区人民一定能众志成城、战胜灾难。(祁小猛)

宕昌
  四川省汶川县“5·12”地震灾害发生后,甘肃省陇南市宕昌县受地震灾害波及,造成全县9人死亡,人民群众财产受到了较大的损失。地震发生后,宕昌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全体机关干部职工积极投入全县的抗震救灾当中,为了帮助灾区群众开展生产生活自救,5月15日上午,宕昌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开展了向灾区捐款捐物活动,全体机关干部慷慨解囊,共捐款4300多元。(王秀峰)

瓜州
  受地震灾害波及的陇南、庆阳、甘南、平凉等市(州),大量民房倒塌,导致居民无家可归,幸存者缺吃少穿。在得知这些情况后,甘肃省瓜州县委、人大、政府、政协机关干部带头捐款,并号召全县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积极行动起来,关心灾区群众,踊跃捐款捐物,以实际行动参与到抗灾救灾当中。(万占春)

广河
  四川省汶川县发生7.8级地震灾害,牵动着每个中华儿女的心,为了帮助灾区群众渡过难关,重建美好家园,5月15日上午,甘肃省广河县人大常委会机关组织全体干部职工,为灾区人民踊跃捐款,在短短的几分钟内,共捐现金2160元。同时,县人大常委会还向全县各级人大代表发出号召,倡议人大代表利用多种形式,积极支援灾区的抗震救灾工作,把广河县各级人大代表的一片爱心送到灾区人民的手中。(马玉虎)

天水
  四川省汶川县发生地震后,甘肃省天水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响应中央及省、市委号召,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精神,迅速开展捐款活动,机关64名干部职工捐款4900元,向灾区人民献上深情厚谊。与此同时,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任伯年已赴陇南灾区进行慰问,支持当地干部群众尽快重建家园、恢复生产。( 李勇哲)

(《人民之声报》2008年第26期二版)

- 作者: 《人民之声报》 2008年05月16日, 星期五 09:42  回复(0) |  引用(0) 加入博采

西峰 落实人大审议意见 体育工作纳入考核范围

西峰 落实人大审议意见 体育工作纳入考核范围

  本报讯 (通讯员 齐永祯 宋淑琴 左睿)近日,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人大常委会组织检查组对全区贯彻执行《体育法》的情况进行了跟踪检查,这是对区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去年《人大常委会对全区贯彻实施〈体育法〉工作情况的审议意见》情况的跟踪检查,目的是督促区人民政府对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指出的问题能认真进行整改,并得到切实的解决。
 2007年7月6日,西峰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关于西峰区贯彻实施〈体育法〉工作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对全区体育事业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的同时,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区人民政府高度重视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随后召开了区委办、政府办、体委、财政局、农办以及各乡镇、街道办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的关于西峰区体育工作会议,并安排部署整改工作,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了具体的措施并逐条认真进行了整改。
  2008年,西峰区人民政府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人大常委会对全区贯彻实施〈体育法〉工作情况的审议意见》,充分发挥体育事业在构建和谐西峰中的积极作用,进一步增强全区人民体质,提高体育运动水平,推进全区体育事业向更高层次发展,区政府在与各乡镇签订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时,首次将体育工作纳入了考核范围,并占到了考核总分的8%。
 “发展体育事业,新建篮球场1处,安装健身器材5套,篮球架1副,举办农民运动会1次。”这是西峰区人民政府2008年与各乡镇签订的目标管理责任书的内容之一。截至目前,西峰区7个乡镇已有4个乡镇各举办了一次大型的农民运动会,有5个乡镇完成了场地硬化和运动器械的安装工作,不仅满足了农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身需求,也推动了全区农民体育运动的蓬勃发展。

(《人民之声报》2008年第26期二版  作者:齐永祯 宋淑琴 左睿)

- 作者: 《人民之声报》 2008年05月16日, 星期五 09:40  回复(0) |  引用(0) 加入博采

肃南 祁丰乡人大围绕热点难点开展代表活动

肃南 祁丰乡人大围绕热点难点开展代表活动

  本报讯 (通讯员 唐志强)近日,甘肃省肃南县祁丰乡人大组织部分县乡人大代表集中听取了乡政府关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管理运行情况和文殊沟水利设施管理与水费收缴情况的报告。
  今年以来,祁丰乡人大紧紧围绕乡政府年度工作要点确立的4件实事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突出重点,精心选题,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文殊沟水利设施管理与水费收缴纳入工作范畴。为了确保代表活动取得实效,祁丰乡人大在组织代表认真学习《水法》、《草原法》、《代表法》,实地察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文殊沟水利设施管理与水费收缴情况的基础上,专题听取了乡卫生院2007年以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管理运行情况的报告和水管所文殊沟水利设施管理与水费收缴情况的报告。代表在充分肯定乡政府工作的同时,针对乡政府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九个方面的意见建议,并现场交由乡政府办理。
  据祁丰乡人大的负责同志介绍,此次代表活动,旨在通过学习,进一步增强代表的法律意识;通过评议,找出困难和不足,为推进单位工作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同时,也为人大代表在闭会期间开展代表小组活动搭建履职平台,以此加强政府与代表的联系和沟通,使代表成为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联系的信息员,切实履行好为民代言的职责。

(《人民之声报》2008年第26期二版  作者:唐志强)

- 作者: 《人民之声报》 2008年05月16日, 星期五 09:39  回复(0) |  引用(0) 加入博采

要让代表建议有回应

要让代表建议有回应

临泽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集中督办代表建议

□ 本报通讯员 杨 蛟

  4月26日下午3时,甘肃省临泽县十六届人大代表李自忠接到一个特殊的电话。
  “我是县人大常委会的李长喜,准备在4月28日早上9点,请你到新华镇西街村小东沟河一起商议一下小东沟河治理的相关问题,你有时间吗?”
  “有,有……”猛然间接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亲自打来的电话,让李自忠感到有些局促,“没想到主任要亲自来督办我提的代表建议。”
  4月28日上午9时,李自忠和听到这个消息的四五十名村民准时来到了小东沟河。令他们没有想到的是,临泽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长喜、副主任蒋明琴已经等在那儿了。简单寒暄后,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长喜便转入正题:“今天,我和蒋主任、袁县长以及县水务、林业等部门的负责同志一起,主要是针对小东沟河的治理问题,请作为这一建议的领衔提案代表一起商议具体的办理工作方案。”
  新华镇境内的小东沟河,流经该镇西街、新华、亢寨等村,是一条季节性的泄洪河。近年来,由于小东沟河来水量逐年增加,沿河两岸的道路、农田、水渠遭长时间冲刷,导致河床在原有基础上下降了4米,给沿岸群众生产生活造成了极大不便。针对这一情况,李自忠在县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了“关于治理小东沟河的建议”。建议提出后,引起了县人大常委会的高度重视。
  李长喜说,人大代表代表人民,在人代会上提出的意见建议,是人民群众最强烈、最迫切要求解决的问题,而人大常委会就是要尽量让代表的建议有回应。
  据了解,为了加大代表建议督办力度,使办理工作实效落到实处,临泽县人大常委会推行了常委会主任、副主任重点督办代表意见建议制度,加强了与承办单位和提案代表的联系沟通,采取听取承办单位汇报、实地检查办理情况、对承办单位提出指导意见、约请提案代表共同督办、组织代表视察等形式,督促承办单位加快办理进度,提高办理质量。今年,该县人大常委会从代表建议中筛选出了5件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建议作为常委会主任、副主任重点督办建议。李自忠提出的“关于治理小东沟河的建议”就是其中之一。根据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决定,该建议由常委会主任李长喜负责重点督办。
     在当日的督办中,李长喜一行深入河道治理现场,实地查看了工程建设的进展情况,就治理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与承办单位负责人进行了探讨交流,要求承办部门本着工程治理与生态治理相结合的原则,进一步对小东沟河道进行全面勘测,完善综合治理方案,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同时加快施工进度,使工程建设早日发挥效益;人大代表要认真履行责任和义务,加强河道治理的宣传,动员广大人民群众积极进行生态治理,共同捍卫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目前,该县水务部门已多方筹措治理资金30多万元,制定了详尽的治理方案,治理工程正在有条不紊地建设之中。

(《人民之声报》2008年第26期二版  作者:杨蛟)

- 作者: 《人民之声报》 2008年05月16日, 星期五 09:38  回复(0) |  引用(0) 加入博采

最新动态(2008年第26期)

清水 视察《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贯彻实施情况
  近日,甘肃省清水县人大常委会组成视察组,对全县贯彻实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情况进行了视察。视察组先后深入县计生局和部分乡镇采取听汇报、查资料、座谈了解和入户调查等方式对该法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解。针对法律实施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视察组建议县乡政府及计生部门要加大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认真落实领导责任制,确保《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贯彻实施;实行好生育调节、计生对象奖励和社会保障等各项稳定计生政策;要加强计划生育队伍建设,夯实基层基础管理,不断提高计生技术服务水平。(马鸿杰 吴立伟)

甘州 对区辖规模以上重点工业企业进行调研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全省工业强省战略,加快甘肃省张掖市甘州区工业经济发展,近日,甘州区人大常委会,从政府相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调研组,采取实地查看、座谈讨论等形式,深入区属规模以上中央、省、市、区属重点工业,重点就如何进一步解放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如何构筑工业主导型经济格局、如何将区位优势和本地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发展优势、如何缓解制约企业发展的瓶颈和障碍等问题开展调研。(王克禹)

广河 集中培训人大代表
  5月8日至9日,甘肃省广河县人大常委会深入全县9个乡镇,对全县的州、县、乡(镇)450多名三级人大代表进行了集中培训。培训会上,县人大常委会组联委和办公室负责人结合《宪法》、《地方组织法》、《监督法》、《代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就代表的法律地位、职权以及如何履行代表职务等,作了深入浅出的辅导。该县人大常委会还就新形势下如何履行好代表职责提出四点建议:充分认识代表的法律地位和作用,切实增强履行职责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和水平;强化五种意识,找准履行职责的切入点和着力点;认真执行代表职务,切实增强履行职责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马春来)

民乐 检查《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贯彻执行情况
  近日,甘肃省民乐县人大常委会组成执法检查组,先后深入县民政局和三堡镇、六坝镇、民联乡、南古镇、新天镇等5个乡镇18个行政村,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座谈调研和征求意见等方式,对《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及相关配套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执法检查组提出要认真做好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全面提高广大干部和村民的法治意识和进一步规范村组民主管理等意见建议。(白云)

凉州 检查《传染病防治法》贯彻执行情况
  近日,甘肃省武威市凉州区人大常委会组成执法检查组,在有关部门领导的配合下,深入有关部门、单位和医疗机构,对全区贯彻执行《传染病防治法》的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并在区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上进行了审议。审议中,常委会组成人员在肯定全区在贯彻执行《传染病防治法》所取得成绩的同时,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并从进一步加强《传染病防治法》的宣传;加大对疾病防控工作经费的投入;克服体制性障碍,加强监督指导;通力协作,认真做好传染病防治工作等四个方面提出了意见建议。(于德祥)

康乐 为贫困群众捐款捐物
  近日,甘肃省康乐县人大常委会机关结合正在开展的结对帮扶活动,积极向附城镇靡羌村、中元村贫困群众捐款捐物,共计8700元。据了解,为了深入开展此项活动,康乐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干部职工还与贫困群众结成帮扶对子,采取调查摸排,深入走访,积极帮扶等多项措施,为贫困群众发展生产、改善生活献计献策。(马春梅)

(《人民之声报》2008年第26期二版)

- 作者: 《人民之声报》 2008年05月16日, 星期五 09:37  回复(0) |  引用(0) 加入博采

推动人大工作科学发展 正确处理好“五个关系”

【基层人大论坛】

推动人大工作科学发展 正确处理好“五个关系”

任伯年

  近年来,我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围绕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抓大事、议大事,认真履行法定职权,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作用,推动了民主法制建设,促进了全市经济社会和谐发展。但是,应当看到,虽然我市人大工作水平有了很大提高,在民主法制建设的各方面取得了进步,但与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比,与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来对照,还存在着很多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有的同志从党委、政府的领导岗位转到人大工作后,产生了“船到码头车到站”的思想,认为人大是二线机关,该歇一歇了,思想上消极倦怠,工作上得过且过,作风上松懈拖沓;有的同志认为监督“一府两院”,在实践中只是一种形式,解决不了实质问题。因此,不愿实施监督,不想触及矛盾,特别是对法律所规定的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刚性监督手段,更是过分慎重,以致出现工作中重支持、轻监督,重建议,轻批评,片面追求一团和气。有的同志不能站在全局高度、用群众的要求看人大,只看到人大不具体管事管人,认为权大而空,工作可松可紧,自己安排,是“自娱自乐”;有的同志认为人大工作必须严格按照法律程序进行,多一道程序和少一道程序都不成,不存在解放思想的问题,不需要开拓创新,因而工作上按部就班,因循守旧,小成即安。
  在新的形势下,我们要继续解放思想,推动人大工作,就必须克服这些束缚我们的错误观念,把思想进一步统一到党的十七大精神上来,统一到科学发展观上来,树立科学的思维方式,不断解放思想、探索实践,正确处理好新形势下人大工作中各个方面的关系,切实加强和改进工作。
  一是正确处理人大与党委的关系。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实现党对国家和社会事务领导的政权组织形式,坚持党的领导,是人大工作的基本原则和根本保证。要坚决反对片面、偏激的错误思想,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自觉接受和依靠党的领导,坚决维护党委的核心领导地位。要紧紧围绕党委中心工作开展人大工作,按照党委部署谋划人大工作,创造性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委的决策部署。要找准坚持党的领导和充分履行人大职权的最佳结合点,工作中既要认真领会党委意图,又要积极反映人民群众的意愿,既要严格依法办事,又要有效贯彻党委决策,善于把党委意图通过人大法定程序上升为国家意志,变成全体人民的自觉行动,切实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
  二是正确处理人大与“一府两院”的关系。“一府两院”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他们之间是产生与被产生、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同时,作为国家机关,人大与“一府两院”只是分工不同,职责不同,目标和任务是一致的,都是在党的领导下,共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大依照法律规定对“一府两院”实行监督,目地是为了督促“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把各项工作做得更好,保证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真正用来为人民谋利益。这种监督,既是人民群众对“一府两院”工作的检查,也是对“一府两院”工作的支持和促进。因此,要坚决克服畏难情绪和老好人思想,切实履行好宪法法律赋予的职权,既敢于监督,又善于监督,不断提高监督的针对性,增强监督的实效,真正做到“有权敢用,用权必果”,努力使党委意图、群众意愿和“一府两院”的工作实现有机的统一。
  三是正确处理好人大与人民群众的关系。人大是国家权力机关,人大代表、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是代表人民行使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的工作者,他们由人民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和人民群众的关系是公仆和主人的关系,人大工作绝不能脱离群众。要切实克服“自娱自乐”的片面认识,坚持用人民群众的眼光看待人大工作,经常思考人民群众的所思所想,准确把握关系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重大事项和热点难点问题,按照人民群众的要求,履行人大职责,实现发挥人大职能与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有机统一。要创新对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履行职务的监督约束机制,促使其经常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切实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
  四是正确处理依法监督和创新工作的关系。人大既是法律的制定者,也是法律的维护者,人大每项工作都必须严格依法进行。但依法按程序办事并不是墨守成规、一成不变、停滞不前。相反只有不断解放思想,开拓创新,人大工作才能得到加强,才能得到发展。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人大工作面临很多新情况、新问题,有的法律规定比较原则,不够具体,甚至目前还未涉及,特别需要弘扬敢闯敢干的精神,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基本精神的前提下,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有的法律、法规随着时间的推移,已经不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需要各级人大代表逐级提出修改的意见建议,使法律、法规不断完善。因此,工作中我们要做到既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开展工作,又要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不断探索,勇于实践。既坚持原则,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又要立足实际,创造有利于改革发展稳定的良好环境,努力实现执法的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统一,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五是正确处理增强工作力度和把握工作节奏的关系。随着社会主义民主法治的不断深入,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不断推进,人大在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中作用越来越突出,担负的责任越来越重大,人民群众对人大的要求也越来越高。新形势要求我们必须克服“二线”思想和消极倦怠情绪,树立强烈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进一步振奋精神,依法履行好各项职权,切实加大对“一府两院”的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力度,特别是针对“一府两院”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与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愿望和要求,要一抓到底,抓深抓透抓出成效,做到监督到位。同时我们又要根据人大自身的工作性质和特点,注意工作方法,把握工作节奏,善于围绕大局,突出重点,抓住大事开展监督工作,做到到位不越位,张弛有度,有的放矢。 (作者系天水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人民之声报》2008年第26期三版  作者:任伯年)

- 作者: 《人民之声报》 2008年05月16日, 星期五 09:35  回复(0) |  引用(0) 加入博采

《物权法》的制定与实施体现了思想解放

《物权法》的制定与实施体现了思想解放

  本报讯 孙宪忠在2008年4月29日《北京日报》撰文说,《物权法》的制定所引发的思想观念冲突,尤其是关于私人所有权方面的观念冲突,其激烈程度是近年来少有的;而该法在这个颇有争议的问题上的坚定态度所体现的改革开放精神,同样也是罕见的。他认为,《物权法》的制定也是我国社会的一次思想大解放。
  他认为,《物权法》在私人所有权问题方面的制度,展现了我国社会对于民众个人所有权的基本认识的思想解放。建立生产资料公有制这一目标应该不受质疑,但是在建立公有制之后,社会主义国家对于民众个人或者私人所有权应该采取什么样的态度,这是一个需要认真思考和解决的问题。事实上,社会主义国家都曾经出现过严格限制个人或者私人取得所有权这样的历史。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的一项重要措施,就是扩大民众取得财产所有权的自由,依法承认和保护个人或者私人取得的所有权,而且通过不断扩大民众可以取得财产所有权的范围的做法,提高个人或者私人参与国民经济建设的广度和深度。现在,我国民间财富的总量已经超过了公共财产,人民获得了改革开放的实惠,执政党又一次获得了人民发自内心的拥护。
  他认为,《物权法》在私人所有权问题方面的制度,展现了我国社会对于社会与经济发展基本动力认识的思想解放。社会怎样才能获得持久而稳定的发展,这是包括社会主义国家在内的所有国家都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从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经验来看,这种体制有利于推动经济与社会发展。从法律上说,这种体制所具有的最大优势,就是让劳动者看到了自己劳动成果的所有权。活着就要生存和发展,所以每个人都有改善自己的物质生活条件的本能。这种进取心既然产生于自然,就应该得到法律的承认和保护。正如古人所说“有恒产者有恒心”。如果法律对个人所有权予以足够的保护,那么个人对财富的进取心就会变成促进社会发展的源源不断的动力。我国改革开放的成功,就充分说明了这个道理。
  他认为,《物权法》能够坚定不移地给予私人所有权充分的承认和保护,说明执政党、立法机关和我国社会在重大立法上实践了解放思想。长期以来,虽然我们在政策上承认和保护私人所有权,但是在法律上,私人所有权一直处于“立另册”的地位。对于私人所有权实行压制甚至打击的惯性思维,仍然体现在各种立法之中。因此,尽管我国民众已经走上了富裕之路,但是民众对于自己的财产权利能否得到足够的保护,还是信心不足。现在,由于物权法的制定实施,这些问题也就迎刃而解了。
  他说,经过多方努力,《物权法》终于在关键的条文中反映了充分承认和保护私人所有权的精神。他认为,给予私人的所有权充分的承认,这是我们国家进入建设性社会的标志。建设性社会在一定意义上是与革命性社会不同的社会状态。所谓革命就是推翻,就是把以前依据法律建立的秩序予以否定掉,而重新建立一套制度。而建设性社会就是必须要承认既有的法律秩序,尤其是要承认根据以前的法律所取得的财产所有权的正当性。《物权法》的颁布比较彻底地解决了这个问题,我国社会因此而完全进入建设性社会的法治时代。

(《人民之声报》2008年第26期三版)

- 作者: 《人民之声报》 2008年05月16日, 星期五 09:33  回复(0) |  引用(0) 加入博采

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实行票决很有必要

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实行票决很有必要

  本报讯  刘家华在2008年5月9日中国选举与治理网撰文说,审议专项工作报告作为人大常委会的一项最常见也是最基础的监督手段,《监督法》中给予了特别显要位置。在总则后面,《监督法》把专项工作报告审议作为第一种监督手段进行了规定,而且篇幅较长,规定得既具体又明确,使得其作为人大常委会基本监督方式的地位得以确立,也为各地人大常委会更好地运用这一手段提供了法律依据。
  他认为,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实行票决很有必要。首先,是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加强对“一府两院”监督的需要。按照宪法和法律规定,“一府两院”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人大常委会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的专题工作报告,加强对“一府两院”的监督,是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对“一府两院”的专项工作报告进行审议,提出意见和建议,表示满意、基本满意还是不满意的程度通过票决制体现出来,是人大常委会的职权和履行职责的重要形式,符合宪法和法律的规定。
  其次,是人大常委会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的需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依法按程序办事,集体行使职权,集体决定问题,实行“一人一票”的表决制度,按多数人的意见作出决定,这正是由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性质和工作方式决定的,是在工作中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的重要体现。
  第三,是提高人大常委会监督的质量和水平、增强监督实效、促进“一府两院”工作的重要举措。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题工作报告,是人大常委会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经常性工作。采取对报告票决的方式,能引起报告人的重视,平时积极努力地做好工作,报告时认真准备、认真对待,对审议报告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也能采取积极的措施进行整改落实,可以推动工作的开展。
  第四,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愿望和要求。代表人民意愿、倾听人民呼声、维护人民利益是人大工作的准则。当前正处在社会利益关系调整、社会发展转型的关键时期,人民群众对民主法制建设的要求越来越迫切,希望人大发挥好监督“一府两院”的功能,集体行使好人民赋予的权力,保证国家机关协调高效运转,确实能够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真正用来为人民谋利益。
  他说,作为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必须实现人民的愿望,满足人民的需要,维护人民的利益,代表人民行使好手中的权力。 既然缺乏监督权威是影响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最为重要的原因,那么把票决制引入审议,把票决结果作为评价工作成绩或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重要标准是提高专项工作报告质量最为关键的环节。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或其审议意见的整改落实后,都应当对报告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凡被评为“不满意”的,必须在下次常委会上重新报告。票决制一方面为常委会评价工作报告提供了一个客观标准,使其成为对报告机关进行跟踪问责的依据;另一方面,也有利于消除由于组成人员“拉不下面子”而使审议流于形式的问题。

(《人民之声报》2008年第26期三版)

- 作者: 《人民之声报》 2008年05月16日, 星期五 09:32  回复(0) |  引用(0) 加入博采

靠法治主义落实“以人为本”最有效

靠法治主义落实“以人为本”最有效

  本报讯 高全喜在2008年5月5日《北京日报》撰文认为,目前,我们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显然,“以人为本”不是回到旧的王朝政治的老路上去,而是要实实在在地维护人民的权利,为人民谋福利,建立一套现代化的法治制度实现人民的权利保障。
  他说,“以人为本”的关键是法治主义的阐释与制度建设。目前对于党的“以人为本”的口号,有各种各样的解读,从政府行政管理角度方面的,从市场经济建设方面的,等等。他认为,上述诸领域如果片面地强调以人为本,不假思索地把它视为第一原则,乃是一种误读。他认为,在市民社会,在社会经济生活中,以人为本只是一种理念,是事务背后的价值指向,而不是现实的原则,它们的第一原则应该是以法治为本。社会治理和市场经济等诸多领域,有它们各自不同的目标,只要它们严格遵循法律规则,就是可欲的,无可指责的,在那里法治是根本性的。在他看来,“以人为本”的核心是法治主义,即通过法律规则,特别是社会主义宪法制度,保障人的尤其是个人的基本权利不受侵犯,这就是最大的以人为本。通过法律制度保障个人不受政府行政恣意的侵犯,不受非法经济活动的侵犯,不受他人或群体的社会行为的侵犯,都属于以人为本。如果我们盲目、片面地理解“以人为本”,在任何领域都不加思考地把人的要求放在首位,那么社会秩序如何维护,经济效益如何推进。他认为,人的需要应该是合法的正当性的需要,从法的角度来阐释“以人为本”比从经济的角度来阐释,更有助于我们的正确理解。
  他说,防止“以人为本”成为一种治理社会的道德理念。他认为,“以人为本”的关键,不是道德戒律,而是法律规范,通过法治主义落实以人为本是最有效的。其他的所谓仁政、德治和统治者的善心美意,如果超越于法律之上,只会导致更大的对于人的伤害。“以人为本”的精髓在于法治,而不是人治,人类历史上的道德理想国所导致的灾难,值得我们深思。当然,道德的作用也是重要的,但道德政治化就成问题了,在现代社会,我们需要培育公民的美德,需要提倡社会主义的道德情操和传统中国的德行良俗,但不要政治化,不要通过政治的手段去强求,只要我们真正地建立起一个优良的政体制度,公民的道德就会滋生起来。“以人为本”既包含着法治原则,也包含着道德原则,关键也是要有一个好的制度。从法理学的角度来理解以人为本,就把“以人为本”的核心观念转化为以法为本,把民本主义转化为法治主义,把人民主义转化为宪法主义。

(《人民之声报》2008年第26期三版)

- 作者: 《人民之声报》 2008年05月16日, 星期五 09:31  回复(0) |  引用(0) 加入博采

政情快讯(2008年第26期)

全力以赴 抗震救灾

陆浩徐守盛在陇南市指导抗震救灾工作
  甘肃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陆浩,省委副书记、省长徐守盛5月14日在陇南指导抗震救灾工作时强调,面对灾害造成的巨大损失,各级领导干部要站在第一线,身先士卒,带领广大干部群众,团结一致,共渡难关,坚定信心,重建家园,顽强不屈地夺取抗震救灾斗争的胜利。
  陆浩在陇南指导抗震救灾期间,先后接到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周永康,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回良玉分别打来的电话,询问甘肃受灾情况和抗震救灾工作。陆浩表示,有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有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和兄弟省市的援助,我们有决心、有信心做好抗震救灾工作。他强调,要把中央领导的关怀转化为强大动力,全力以赴做好抗震救灾的各项工作,努力把灾害造成的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甘肃各部门抗震救灾保障工作进展总汇
  新华网甘肃频道5月14日汇总甘肃省有关部门、单位抗震救灾保障工作进展情况,向网民公布:
  省民政厅
  地震灾情发生后,已向灾区紧急调拨救灾帐篷3750顶,另有3500顶运抵清水火车站,目前,1400条棉被、800件棉大衣、400件棉衣和17000件捐赠衣物也已送达灾区。已下达抗震救灾资金1亿元,其中:中央救灾资金5000万元,省上救灾资金5000万元。
   
  省卫生厅
  空运的2吨药品(主要为针剂),已于14日上午11时18分运抵陇南灾区。
  陆路运输的主要是抗震救灾工作急需的总价值100万元的医疗设备558台(件)和紧急调配的总价值50多万元的抗震救灾药品(71个品种、38364件)。运送医疗设备和药品的12辆车已于14日早晨5时到达天水,其中有1车药品(盒装)经天水机场空运至陇南灾区,另有11辆车14日19时直接到达陇南。

  省商务厅
  需要空运的1车食品为方便面和饼干,已于14日上午11时1 8分运抵陇南灾区。
  陆路运输共10辆大卡车,其中有5车方便面,4车矿泉水,1车蜡烛和手电筒。已于14日上午到达天水,其中2车方便面、1车蜡烛和手电筒经天水机场空运至陇南,另外7车方便面和矿泉水通过陆路已运达陇南成县。

  省粮食局
  14日计划向陇南灾区运送600吨面粉。其中14日15时10分由副局长韩卫江带队,首批装载200吨面粉的10辆车从景泰县甘肃长城粮油储备库有限公司金源面粉厂出发,14日23时到达陇南;14日17时,第二批装载面粉400吨的20辆车出发,15日凌晨1时许到达陇南。
  
  中石油甘肃销售分公司
  受公司委托,中石油甘肃销售分公司副总经理李珊于13日13时到达成县分输油库检查协调工作。成县分输油库的油品全部依托兰成渝管道按计划进行管道分输作业。目前,陇南公司所属成县分输库现有柴油4200吨,预计到20号再分输7000吨,库存将达到11200吨;汽油现有750吨,预计在5月16日左右分输1500吨,库存将达到2250吨。另外,还将在天水等油库调油,保证抗震救灾油品的正常供应。同时为了解决运输能力问题,已从天水增调5辆运油车辆保证油品及时配送到站。目前除文县片区油品由县政府接管统一安排供应外,其他各县全部敞开供应,资源和供应完全有保障。

  兰州电监办
  截至5月14日,甘肃电网主网安全稳定运行,电力行业及电力建设工程没有人员死亡。
     陇南市停电地区大部分恢复供电,八县区基本恢复供电,文县尚未恢复供电。
     陇南市地震停电110千伏变电站4座,已恢复1座;停电35千伏变电站43座,已恢复33座,未恢复的变电站除武都区2座外,其余全是文县的。
    地震停电110千伏线路7条,已恢复1条,其余6条为文县线路;除文县外共停电35千伏线路33条,已恢复24条;除文县外共停电10千伏线路156条,已恢复99条。

(《人民之声报》2008年第26期三版)

- 作者: 《人民之声报》 2008年05月16日, 星期五 09:30  回复(0) |  引用(0) 加入博采

把握舆论导向 做好人大宣传

把握舆论导向 做好人大宣传

甘肃省广播电影电视总台 武来银

 2008年3月3日晚上,中央电视台《小崔会客》栏目再次迎来了甘肃的客人。正在北京参加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的全国人大代表、省委副书记、省长徐守盛与著名主持人崔永元就甘肃省节能减排、环境保护的有关情况进行了精彩的对话,为现场观众讲述了甘肃下大力气做好节能减排、治理环境污染、谋求又好又快发展的决心和成效。3月6日,徐守盛省长又与40多名甘肃省在京打工妹代表出现在央视“两会”特别节目《小丫跑两会》的演播室现场,畅谈甘肃省劳务输出工作。这已经是中央电视台连续第三年在全国“两会”期间邀请甘肃地方领导就甘肃经济社会发展的热点问题与观众近距离接触。2006年,时任甘肃省省长的陆浩首次做客《小崔会客》栏目,向观众介绍了甘肃马铃薯特色产业的发展对带动当地群众脱贫致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所起到的巨大作用;2007年,陆浩书记又在该栏目中借民勤治沙、石羊河流域综合治理的话题,动情地阐述了甘肃干旱缺水的严酷自然环境。两次节目充分展示了甘肃人民发扬“人一之,我十之,人十之,我百之”的甘肃精神和艰苦奋斗、勇于开拓、迎难而上的实际行动,也充分反映了甘肃省艰苦的自然条件和发展中存在的困难与问题。节目播出后,在国内引起了强烈的反响。
  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进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断得到巩固和完善,人民群众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日益提高。同时,科学发展观作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重要指导方针的确立,凸显了党和国家对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问题的高度重视。在每年的人代会上,涉及社会发展、公众民生问题的议案、建议越来越多,这些关系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议题自然也受到社会公众的广泛关注,与之相对应的是人们渴望了解人代会的职能、运作过程和会议内容的兴趣越来越大。所有这些,都要求新闻媒体要做好为人代会服务的宣传平台,承担起沟通人代会工作和人民群众意愿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

  一、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为“两会”提供良好宣传平台

  作为人大代表履行职责的主要场所,每年的人民代表大会由于其内容的重要而备受各方瞩目。省广电总台成立后,始终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对待全省和全国“两会”的宣传报道,将“两会”宣传作为每年宣传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每年的“两会”报道过程中,总台主管领导靠前指挥,广播、电视新闻中心根据当年会议内容和主题精心策划报道选题,反复修改完善报道方案,技术保障部门全力协调配合,及时、准确、全面、生动地报道了会议盛况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围绕会议中心任务,认真履行职能,充分运用议案、提案、意见和建议等各种形式,为促进全国和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积极建言献策的情况,充分发挥了广播电视主流媒体的宣传引导作用。
  (一)会议报道突出主题,拓展深度,创新手法。
  在每年全省和全国“两会”召开前夕,总台都要组织召开专门会议,针对当年会议主题内容制定相应宣传报道方案,在突出主题内容、拓展报道深度、创新宣传形式上狠下功夫,力求在形式上推陈出新,在内容上贴近实际。“两会”期间,我们在广播、电视新闻节目中开设《两会快报》、《代表委员建言》、《会里会外》、《流云跑两会》、《百姓心声》等专栏,分专题对代表、委员在审议和讨论时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了深入充分的报道。在报道手法上,充分发挥广播电视媒体快捷、直观、形象的宣传特色,逐步摈弃以往大而空的宣传模式,采用会内会外结合,代表、委员结合等新的形式,大量采用代表、委员的同期采访,拉近了群众与“两会”的距离。特别是在每年的全国“两会”期间,总台分管台长都要亲自带队,广播、电视新闻中心抽调政治素质强、业务精的骨干记者组成“两会”报道团队赴京,在北京设立新闻演播室,通过北京——兰州两地演播室互动和电话连线等形式,使报道的现场感、时效性、可看性明显增强。在报道内容上,随着近年来政府执政理念的转变,我们把镜头对准基层,把采访重点集中在代表们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上,涉及社会民生方面的稿件逐年增加,真正把大会的重点议题,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话题以及代表、委员献计献策的风采反映出来,有力地保障了“两会”期间广播、电视新闻宣传出新、出彩。
  (二)安全播出衔接流畅,有条不紊。
  为了做好“两会”的安全播出工作,让全省人民能够按时、完整地收听收看到“两会”盛况,总台在每年“两会”转播前都要进行周密策划,准备多套安全播出应急预案。技术部门加强对节目传输线路和播出机房等要害部位的巡查检修力度,严防敌对势力破坏,圆满完成了历次人代会议开、闭幕式、记者招待会等现场直播的安全转播,未出现过任何差错。在保证安全播出的前提下,我们对整体节目编排进行了精心设置和调整,利用节目预告、片花等形式,积极向观众推广“两会”的转播节目,使节目前后衔接流畅有序,有效提高了“两会”转播节目的收视率。
  (三)上推外宣不遗余力,成绩斐然。
  省广电总台成立近4年来,积极利用“两会”作为对外宣传的平台和窗口,向全省和全国人民宣传我省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进步的成绩,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两会”广播、电视报道内容逐年增加,节目质量稳步提高,宣传效果日益凸显。2005年到2008年,“两会”电视节目报道时长从120分钟增加到340分钟,上推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和其他新闻节目的稿件从14条增加到32条(部),配合中央电视台多次完成对我省人大代表的专题采访。受到省上领导和人大代表的肯定和好评。除了重点做好每年“两会”的转播宣传外,我们在日常宣传中利用各种方式加强对省人大常委会的重要立法工作议程进展情况、人大代表的监督调研开展情况的跟踪报道,使人民群众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的重点工作进展情况有了直观的了解和认识。

  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舆论支持

  在经济、文化、思想日益多元化的现代社会,主流意识形态已经不能仅仅依靠组织和行政力量来推行,而更多地要通过新闻媒体来传播。新闻媒体已经成为影响国家生活、社会舆论和群体情绪的重要因素。广播电视作为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在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过程中承担着加强舆论引导、营造和谐气氛、体现和谐价值、畅通和谐渠道的重要职责,起着引导社会舆论、推动社会建设、促进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
  为了促进我省广电事业快速健康发展,经省委、省政府同意,国家广电总局批准,甘肃省广播电影电视总台(集团)于2004年12月16日正式挂牌成立。省广电总台在原甘肃人民广播电台、甘肃电视台的基础上有效整合其他省级广播电影电视资源,发展成为拥有包括6套广播频率、6个电视频道以及网络、报纸、影视、音像出版、广告经营等30余个传播媒介的综合性传媒集团,年播出广播电视节目近8万小时。
  总台成立以来,始终以坚持把握正确舆论导向,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繁荣广播影视文艺创作,推动省级广电事业产业健康发展为己任,在省委、省政府和国家广电总局的大力支持下,在省委宣传部和省广电局的正确领导下,总台党委团结和带领全台干部职工发奋图强,新闻宣传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产业发展狠抓创收破解难题,内部管理健全制度规范秩序,安全播出靠实责任强化措施,努力提高节目质量、提高创收能力、提高管理水平,圆满完成了以宣传为中心的各项工作任务,在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舆论氛围的同时,自身综合实力也有了很大提高。
  (一)把握导向,提高质量,宣传工作服务大局引导有力,节目质量和宣传效果稳步提升。
  为了充分发挥广电资源整合的规模效应,发挥广播影视主流媒体的宣传引导作用,总台在广播影视宣传工作中始终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的中心工作,按照“导向、质量、创新、提高”的思路,突出主题抓策划,把握导向抓管理,提高质量抓创新,每年都要针对省委、省政府的中心工作对全年主题宣传活动提前策划、精心组织,把全年宣传工作细化为若干个具体的宣传项目,分解到每个栏目的日常工作中,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阵地意识,唱响主旋律,打好主动仗,积极改进创新宣传报道的内容、形式和手段,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做到了重点报道浓墨重彩,重大战役反应迅速,常态宣传有章有序,上推中央台稿件和节目连创新高,使广播影视宣传的吸引力和影响力得到明显增强。
  2007年,广电总台对广播电视宣传工作统筹安排凸显合力,党的十七大宣传扎实深入声势浩大,省十一次党代会宣传积极主动发稿充分,全国和全省“两会”宣传推陈出新、引人入胜,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宣传主题鲜明内容丰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宣传深入浅出,中央领导视察甘肃宣传隆重热烈,甘肃精神与和谐社会宣传深入人心影响广泛。专栏专题相得益彰,广播影视统筹协作,舆论引导坚强有力,突出宣传了全省落实“四抓三支撑”的新局面,充分宣传了新农村建设、和谐社会建设的新进展,重点宣传了省委、省政府关注民生关心群众的新举措,广泛宣传了全省各地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新经验。为进一步强化广播影视舆论引导主渠道和主阵地作用,我们积极实施以“质量立台”为中心的精品战略和亮点工程,声屏净化、亮化和美化工作取得新成效,节目质量和宣传效果有了明显进步与提高,对外宣传和创优工作也有明显加强与改进,2007年上推稿件被中央三台采用508篇,有355件作品在省级以上评比中受到奖励,获得中国新闻奖和中国广播影视大奖15项,总台电视新闻中心获全国新闻工作先进集体,广播新闻中心获全国广播影视系统先进集体,总台荣获全国语言文字工作先进集体。“陇人骄子”颁奖晚会《感动甘肃》得到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春节文艺晚会《春舞陇原》得到省上领导的充分肯定。
  (二)事业发展统筹兼顾成效突出,传播能力和综合实力不断增强。
  近4年来,总台党委紧抓发展的关键和薄弱环节统筹兼顾,积极促进经营模式和发展方式的转变,资源优化和项目建设取得长足进展,技术装备和基础设施逐步得到改善,省级广播影视综合实力不断增强。在省委、省政府的支持下积极筹措资金,扩大甘肃卫视落地和省台节目覆盖,甘肃卫视落地省会城市由11个增加到23个,有效覆盖人口从9000多万增加到1.6亿,拓展了我们对外宣传和广告运营的基础平台。圆满完成省网片区15万户有线电视数字平移,4套省级广播频率在兰州地区扩大了功率和覆盖,农村广播“乡村之音”正式开播并实现直播,巩固扩大了省级广播电视的覆盖面和影响力。10讯道标清数字电视转播车正式投入节目录制运行,1000平方米演播室电脑灯和大屏幕安装到位,大型活动和文艺晚会的传播效果与效益明显提升。技术先进的节目制作网络和硬盘播出系统建成使用,网络大厦落成投入使用,节目制作条件和职工工作环境有了明显改善。2007年总台广告收入和总收入分别达到1.5亿元和3亿元。群众反映强烈的低俗广告得到了清理整顿,和贵州电视台合作运营甘肃卫视和文化影视频道,在北京等地成功举办客户联谊和媒体推广活动,广告经营和频道运营都取得了公认的变化和进步。电影创作、生产和发行工作有长足进展,在省委宣传部和省广电局的扶持帮助下,拍摄制作了《老柿子树》等优秀影片和剧目并在中央电视台播出。联合社会力量建成5个现代化多功能电影放映厅,电影票房收入预计今年可以达到160多万元。科技创新激发了广播电视的发展活力和市场潜力,数字移动电视逐渐步入良性发展轨道,在兰州市公交车、楼宇安装移动终端接收设备达1000台,广电网络增值业务也正向规模经营积极推进。网络公司体制机制改革试点工作发展态势良好,总台体制机制改革和事业产业发展顺利开局。
  2008年,我们将继续深入宣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以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为目标,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加强舆论引导,突出组织策划,以十七大精神的宣传统领和推进整体宣传,以科学发展观的宣传涵盖和贯穿重点宣传,以改革开放30周年宣传拓展和深化主题宣传,以北京奥运会的宣传刷新和提升对外宣传,以弘扬甘肃精神的宣传推动和加强文化宣传,进一步增强广播影视传媒的社会影响力,为全省改革开放和科学发展造势鼓劲。

  三、希望各级人大从推动文化发展繁荣的角度关注省级广电媒体的发展

  党的十七大站在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战略高度,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对文化建设的新要求和各族人民对文化工作的新期待出发,强调要更加自觉、更加主动地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兴起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新高潮,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使人民基本文化权益得到更好保障,使社会文化生活更加丰富多彩,使人民精神风貌更加昂扬向上。这充分反映了我们党对当今国际国内发展大势和我国文化建设地位的正确把握,也对广播电视新闻宣传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但是,相对于时代的要求与党和政府的高度期望而言,我省广电媒体在发展的内外环境中还面临着诸多困难与挑战。从内部环境看,由于受经济基础条件的制约,我省广电媒体的经济实力普遍比较薄弱,难以应对激烈的媒体竞争和产业发展。特别是作为省级广电媒体代表的广电总台,资金缺口和经费困难始终是制约总台发展的瓶颈。因为缺乏资金,一些非常好的项目和机遇只能白白错过,广电总局同意总台开办的家政付费频道因为投资无靠几度搁浅,奥运火炬传递直播因为设备短缺一再收缩战线,此外我们还是全国唯一没有常态直播电视节目的省级台。另一方面,经费紧张实力不强使我们提高节目质量力不从心,难以为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消费需求提供高质量的优秀文化节目产品,总台急需的一些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无法完成,全省大多广播电视转播台站都是上世纪七八十年代的设备在超期服役,宣传效果、媒体影响和产业规模和外省兄弟台的差距很大,一直重复着低投入、低水平、低产出的恶性循环。在产业发展上还没有形成以品牌效应为主线的产业链条,抵御风险的能力和持续发展的后劲明显不足,推动传媒产业和文化产业的发展繁荣任重道远。从外部环境看,省内部分地方政府追求发展的眼光主要还停留在硬性的经济指标要求上,对推动文化产业发展和文化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依法保护文化基础设施的执法监督力度不够。近年来,全省各地侵占广播电视转播台站场地、破坏台站设施的事件时有发生,基层群众普遍反映收听不到、收听不好省台广播电视节目,这些问题却长期得不到当地政府的重视和关心,依靠省广电总台单方协调难度大、进展小、效果差。另外由于受利益驱动和本位主义思想的影响,省内相当部分地区的广电媒体因为害怕省台影响本台广告而拒绝按国家有关规定和与总台签订的协议落实信号传送,导致省级广播电视节目在省内的覆盖逐步萎缩,省台节目在全省乃至收视率样本县的有效覆盖很差,全省有线电视网络整合工作更是难以取得实质性进展,使省委、省政府的声音不能通过广播电视传给全省各地群众,也使省台在媒体竞争中没有达到应有的控制力和影响力。
  针对上述情况,我们希望全省各级人大和人大代表能够在今后的立法、监督工作中进一步关心支持我省广播影视事业,加强对《甘肃省广播电视管理条例》执法监督力度,积极建言献策,使省委、省政府的声音能够传遍陇原大地和千家万户,把甘肃的文化资源优势通过广电传媒转化成经济发展优势,从而推动我省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良好局面的形成。

(《人民之声报》2008年第26期四版  作者:武来银)

- 作者: 《人民之声报》 2008年05月16日, 星期五 09:28  回复(0) |  引用(0) 加入博采

不宜强调人大代表做群众致富带头人

【人民时评】

不宜强调人大代表做群众致富带头人

□ 何金书 蒋松柏

  有个别基层人大对人大代表进行综合评价时,往往把人大代表带领群众脱贫致富、为群众办实事好事、为群众提供致富信息等与履行职责相提并论甚至加以强调。有些媒体在报道基层人大代表时,也对人大代表带领群众发家致富的“好事”津津乐道,不惜笔墨,大加渲染。笔者认为,不宜强调人大代表做群众致富带头人,更不宜把为群众办实事好事作为评判人大代表履职的一项指标。
  首先,做群众致富带头人不是人大代表的法定职责。《宪法》、《地方组织法》以及《代表法》都没有把“做群众致富带头人”作为人大代表的一项职责来明确。《代表法》第四条虽然提到了人大代表要“努力为人民服务”,但结合上下文“代表应当与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听取和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努力为人民服务”来看,这里所说的“为人民服务”是专门针对“听取和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这一特定前提来说的,与我们平时所说的“为人民服务”的概念明显不同。因此,如果在实践中,以“做群众致富带头人”来衡量一个人大代表的履职情况和能力的高低,显然缺少法律依据。
  其次,强调做群众致富带头人不利于人大代表依法履行职责。《代表法》第三条规定“代表必须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在自己参加的生产、工作和社会活动中,协助宪法和法律的实施”,据此,人大代表的职责还主要在于对宪法和法律的贯彻实施,也明确了人大代表应该依法履职。如果强调人大代表做群众致富带头人等法定职责之外的“责任”,人大代表就会放弃自己的法定职责而热心做一些本不是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事,尽力赢得选民的“好感”和上级人大的认可。如果人大代表都这样丢了“主业”干“副业”,必将导致人大代表履职水平和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运行效能的下降。
  再次,强调做群众致富带头人不利于优化人大代表结构。在基层尤其在广大农村,不少选民对人大代表的职责并不是都明白,如果强调人大代表做群众致富带头人,就会在选民心中造成人大代表的职责主要就是带领大家致富的错觉,从而导致选民对人大代表的履职情况不能进行正确监督。同时,在换届选举时,选民就会把诸如“老板”、“总经理”之类的人作为人大代表的最好人选,结果人大代表就成了老板代表、经理代表。可想而知,我们的普通老百姓、农民工又在哪里去找他们的代言人,他们的合法权利由谁来维护。这种失去代表广泛性,致使代表结构受到严重影响的做法,不宜提倡。(作者单位:四川省营山县人大常委会)

(《人民之声报》2008年第25期一版  作者:何金书 蒋松柏)

- 作者: 《人民之声报》 2008年05月13日, 星期二 09:06  回复(0) |  引用(0) 加入博采

洛桑灵智多杰在甘南州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和调研

洛桑灵智多杰在甘南州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和调研

  本报讯 (通讯员 刘宁)受省委的委托,5月4日至9日,甘肃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洛桑灵智多杰赴甘南州藏传佛教部分重点寺院开展了法制宣传教育和调研工作,并看望和慰问了部分基层干部、群众和宗教界人士。
  在甘南期间,洛桑灵智多杰走访了合作市和夏河县的13家寺院,采取听取汇报、实地察看、召开座谈会、个别走访、面对面交谈讨论等方式与僧侣和基层干部群众进行了交流,向僧人宣传了法律知识和宗教政策。先后共召开僧人法制宣传教育座谈会12次,310多名僧人和120多名基层干部参加了座谈会。召开乡镇干部、村干部和群众座谈会2次,看望和慰问了武警指战员及在打砸抢烧事件中其家遭受打砸的基层干部,拜访看望了13位宗教界人士。
  在走访各寺院中,洛桑灵智多杰每天中午坚持在寺院和僧人们一起吃饭,针对每个寺院的不同实际情况,针对不同个人的不同行为,通过与僧人进行零距离的宣传和沟通,采用谈心式的、沟通式的、拉家常式的宣传教育和引导方式,重点宣传了《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国旗法》、《示威法》、《刑法》、《治安处罚法》、《国务院宗教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
  在与僧人座谈中,洛桑灵智多杰说,按法律政策办事,按教规教义做人,是对僧人和信教群众的基本要求。他说,僧人首先是公民,作为公民,必须学法守法,按法律办事。然后才是僧人,作为僧人,要守戒,要做善事,要弃恶扬善,普渡众生。对政府有意见有建议可以通过正常渠道提。达赖分裂集团搞“藏独”,煽动搞打砸抢烧等破坏活动,你们参与其中,搞打砸抢烧,说是给乡上提意见,你们的这种做法在时间上、方法上都是错误的,帮了分裂集团的忙。这次事件还有一个目的,就是想破坏我国承办奥运会。奥运会是我们的百年梦,是包括藏族人民在内的全中国人民的期望和骄傲,奥运会不是谁都能办的,体现了我国国力的增强。作为中国公民,我们都应该感到自豪,应该去积极投入到这项活动中把它办好。
  洛桑灵智多杰说,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全国各族人民共同缔造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在我国,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一定要处理好民族关系。我们的国家是一个整体,好比一个人,搞分裂就好比从身上割块肉,你能允许吗?你不允许,政府不允许,我们都不会允许。有些寺院的寺管会主动调解回藏群众之间发生的矛盾,化解纠纷,这很好。我们每个公民都有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的义务,我们一定要尽到自己作为一个公民的义务。
  扎西寺、吉利寺、卡加曼寺、加茂贡寺等寺院的一些僧人说,省上领导与我们面对面座谈这还是第一次,省上的领导用藏语和我们对话这也还是第一次,省上的领导还会讲经文里的道理,这更是第一次。省上领导不仅给我们讲法律,用法律来教育我们,还用《归依经》来教育我们,用佛教教规教义来教育我们,想都没想到。
  加茂贡寺寺管委会主任更登说,洛桑主任用我们多少年来手里天天拿的、天天朗读的这么一本经,反过来教育我们,对我们刺激特别大,完全是一种谈心,从心底里感到是一种关心,一种爱护,是一个藏族老人对晚辈的一种教育,如果再听不进去,这就丢我们的人。一些僧人说,洛桑主任谈的都是僧人的实际问题,抓住我们的一件事,联系我们的一个行为,通过对话,说明一个道理,讲明一个法律常识,指出一个方向,我们收获很大。今后我们一定要与党和政府保持一致,服从寺管会管理,听从师傅教诲,加强佛学修养,坚决拥护共产党的领导,认真参加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做一名遵纪守法、爱国爱教的合格僧人。
  在和基层干部的座谈中,洛桑灵智多杰说,在抓稳定的同时,要始终不渝地抓发展。“两手抓,两手都要硬”。他说,发展是基础,稳定是保障。发展是硬道理,稳定是硬任务。不发展稳定就没有基础,难有长远的稳定。不稳定,发展就没有条件,根本就谈不上发展。我们一定要处理好这个关系。从我们这次去的这几个地方来看,这几个乡群众的生活非常困难。坚持抓发展,只有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提高了,物质生活丰富了,才能体现社会主义的优越性,才能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不断增强党和政府的向心力、凝聚力,从而奠定反分裂、反渗透的坚实的群众基础。
  洛桑灵智多杰说,要大力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我们必须要牢牢地占领宣传舆论教育这个阵地,把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把国家制定的法律法规宣传到群众中去,直接和群众见面。首先,要加强州上翻译机构的力量。自治州党政部门下发的文件要译成藏文和群众直接见面。民族自治地方使用自治民族的语言文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第三章第二十条、第三十七条、第五章第四十九条都有明确的规定,我们要认真执行。因为我们的法律法规只有让群众知道,才能变为群众的自觉行动,只有群众懂法才能依法。我们制定法律法规的目的是干什么,就是要让他懂法,懂法然后才能依法。其次,要加强藏语电视台、广播电台的建设,扩大其覆盖面。李岚清同志在建设“西新工程”时说过一句话,我们要求要真正做到让广大的少数民族群众能够及时看到中央为民利民的形象,能够听到能够听懂我们为民利民的方针政策。这些我们要努力做到。另外,还要加强藏文报刊的发行量,争取给农村和牧区免费赠阅,加强在群众当中的普法宣传力度。 
  洛桑灵智多杰说,要加强政法队伍建设。一要增加编制,二要提高素质。目前我们政法队伍的状况,按照《检察官法》、《法官法》、《人民警察法》的要求,我们各方面的差距还很大。需要加强的一是学历,二是专业,特别是双语审判员的审判能力和律师的辩护能力,不用双语一些工作就无法进行。《宪法》第三章第七节第一百三十四条,《刑事诉讼法》第一章第九条明确规定,要求我们在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用当地的语言进行诉讼审判和辩护。这就要求我们,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法律素质和双语办案能力。我们国家是法治国家,将来法律方面将更加健全,必须要有一支高素质的政法队伍。
  洛桑灵智多杰说,要加强基层政权建设。我们这次到乡村,确实感觉到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哪个地方的党团组织发挥作用,哪个地方的村委会能够带领群众脱贫致富,哪里的群众就比较稳定。哪里的支部涣散,哪里老百姓的生活就比较困难,哪里就容易出乱子。文明和温饱问题完全是连在一起的。生产发展了,生活水平提高了,安居了才能乐业。基层的组织有党组织、团组织、妇联组织、民兵组织、调解组织、治保组织,我们一定要发挥好这些组织的作用。

(《人民之声报》2008年第25期一版  作者:刘宁)

- 作者: 《人民之声报》 2008年05月13日, 星期二 09:02  回复(0) |  引用(0) 加入博采

临泽:办理代表建议不力者将被严厉通报

临泽:办理代表建议不力者将被严厉通报

  本报讯  (通讯员 沈 红)“办理人大代表意见建议要严格实行目标管理考核责任制,将办理进度、答复率、满意率等指标纳入乡镇、部门目标管理责任书,进行量化考核。”“对领导和办理责任不落实的、交办办理工作迟缓贻误办理工作的、承办工作制度不健全的、敷衍塞责办理质量差的、再次退回重新办理仍达不到要求的,要给予严厉通报。”这是甘肃省临泽县政府新近出台的《临泽县人民政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工作规定》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作出的新规定。
  今年以来,临泽县人大常委会针对过去政府部门办理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工作存在的办理不认真、答复不及时等问题加大人大代表意见建议督办力度,建议该县政府改进创新意见建议交办及处理工作,督促该县政府采取召开交办会的方式交办代表意见建议,并要求政府根据《代表法》、《地方组织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县实际,出台《临泽县人民政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工作规定》,使该县政府办理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工作走向了制度化、程序化和规范化,为提高办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奠定了坚实基础。
  《工作规定》要求:办理人大代表意见建议是县、乡(镇)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单位的法定职责;办理建议要遵照依法办理、实事求是、分类督办、务求实效、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切实解决实际问题,努力让人大代表满意,让人民群众受益。各承办单位必须把办理代表建议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确定一名领导分管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实行领导集体把关、科(室)、站(所)具体承办的责任制度。各承办单位接到交办的建议后,应在7日内完成内部交办,明确办理部门、单位和责任。
  《工作规定》规定:各承办单位办理工作一般应在接到建议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个别难度较大的,不得超过6个月。各承办单位应积极采取现场办理、开门办理、面商等形式,加强同人大代表的联系和交流,提高办理质量和效率。县、乡(镇)人民政府在每年办理同级人大代表建议工作结束后,应写出办理情况总结,分别向同级人大报告。

(《人民之声报》2008年第25期一版  作者:沈红)

- 作者: 《人民之声报》 2008年05月13日, 星期二 08:59  回复(0) |  引用(0) 加入博采

浙江:省政府“红头文件”将接受省人大常委会审查

浙江:省政府“红头文件”将接受省人大常委会审查

  据新华社5月6日电  浙江省政府日前决定,对两类省政府及办公厅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应当向省人大常委会报送备案,接受审查:省政府制定的规章、决定、命令和对本行政区域内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省政府办公厅制定的对本行政区域内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
  浙江省人大常委会此前决定,自2008年1月1日起,浙江省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对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和本级政府的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

(《人民之声报》2008年第25期一版)

- 作者: 《人民之声报》 2008年05月13日, 星期二 08:58  回复(0) |  引用(0) 加入博采

崔玉琴赴陇南现场督办482号代表建议

人大代表建议:对陇南油橄榄产业开发予以扶持
省林业厅答复:国家项目投资资金年内落实到位

崔玉琴赴陇南现场督办482号代表建议

  本报讯 (记者 张晓峰)“油橄榄树4至6年开始盛果,盛果期为50到100年,树株可成活200年以上……”5月7日下午,甘肃省陇南市委二楼的会议室里,一场别开生面的“油橄榄种植加工专题科普讲座”正在进行。
  主讲人省林业科学院副院长邹天福深入浅出的讲解,让与会人员耳目一新。
  这不是一场真正意义的“科普讲座”,这是省政府承办代表建议现场办理会的会场。
  在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崔玉琴的提议下,省林业厅邀请多年来研究油橄榄种植加工的邹天福到会“举办”了这个讲座。
  陇南市是我国三大油橄榄生产基地之一,境内白龙江、白水江流域海拔1300米以下河谷及半山地带为全国油橄榄最佳适生区。近年来,陇南市把加快油橄榄基地项目建设,作为全市发展特色产业、增加农民收入、调整农业产业结构的一项重大举措,至目前已种植油橄榄15.5万亩。
  在2008年1月召开的甘肃省第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上,陇南市代表团王旭武等8名代表提出建议,请求省上对油橄榄产业开发增加投资。8名代表在建议中说,陇南市计划用5年时间再发展油橄榄15万亩,累计达到30万亩,把陇南建成全国最大的油橄榄生产基地。但新发展15万亩油橄榄需要资金15000万元,每年需要3000万元,资金缺口大,需要省上予以支持。
  该建议被大会列为482号代表建议,并被列为重点代表建议,由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崔玉琴负责督办。
  在实地考察了汉王将军石油橄榄示范园、两水大湾沟油橄榄示范园、祥宇油橄榄公司、田园油橄榄公司等油橄榄种植基地和龙头加工企业后,崔玉琴一行召开了现场办理会。提建议代表王旭武、张志杰、李晓燕现场听取了答复。省政府办公厅、省林业厅及陇南市武都区有关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省林副厅长骆洪元在答复时说,2008年,省林业厅对陇南油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