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河县人大依法撤销一乡镇人大不适当决议
本报讯 日前,夏河县人大常委会接到吉仓乡部分人大代表和群众的反映称,吉仓乡人大在召开人代会时,有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行为。接到反映后,夏河县人大常委会立即组成调查组对所反映内容进行了调查核实。
调查认为,吉仓乡今年初召开的人代会存在一定问题:一是出席人代会的代表未达到法定人数;二是非人大代表参与投票选举乡长、副乡长事宜;三是选票的印制不规范;四是选举时未设投票箱;五是会前对部分人大代表没有通知召开乡人代会事宜。据此,夏河县人大常委会及时召开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依法撤销了该乡人代会选举乡长、副乡长的决议。(夏仁宣)
(《人民之声报》2005年第85期一版 作者:夏仁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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