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开展千人评议市直机关活动
评议一开始,“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就明显减少了
本报讯 ( 通讯员 于锐华)近日,到酒泉市直机关办事的群众明显感觉到,机关干部的态度热情了,服务周到了,工作效率高了,“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明显减少了。这些变化,表明市直机关各部门已经在“千人评议市直机关”活动的影响下,主动改进了机关作风。
借鉴人大常委会述职评议经验,酒泉市委发起开展“千人评议市直机关”活动
机关作风的好坏,事关政府在老百姓心目中的形象。酒泉市机关作风的主流是好的,但在一些部门仍然存在“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同时,不少干部业务不熟悉,工作不主动,缺乏创造性。有的干部还在上班时间“吹牛胡侃捣闲话”、上网聊天打游戏等。
3月14日,《酒泉日报》刊登了一封《一名基层干部给市委书记的一封信》。信中反映了干部中存在的吃喝风、玩风、工作浮躁风等“五风”现象。此信在机关干部中引起了强烈反响。一致认为,信中反映的问题,在一些机关单位确实存在。这种不良风气,不仅影响党群、干群关系,而且影响执政能力建设。大家认为,应采取有效措施,坚决遏制这股不良风气蔓延。
究竟采取什么措施遏制这股不良风气呢?酒泉市委、市政府领导陷入了深深的思考:此前的2005年,酒泉市一方面采取了“市县比增长、部门比服务”的考量机制。另一方面,要求市政府开展了小范围的评议活动,市创业办进行了“你最满意的5个单位和你最不满意的5个单位”测评活动,因为方式方法不是很规范,没有公布结果,但对排名最后5位的单位领导进行了诫勉谈话。这些举措,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对机关作风的促进作用还不明显。相比较,近三年来,酒泉市人大常委会先后对法院、工商局、卫生局、教育局等7个单位的评议却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为此,酒泉市委在认真研究后作出决定:借鉴人大常委会评议的方式方法和经验,开展“千人评议市直机关”活动。
4月10日,酒泉市召开动员会,公布了《酒泉市“千人评议市直机关”活动实施方案》,拉开了“千人评议市直机关”活动的序幕。
制定“千人评议市直机关”活动实施方案,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酒泉市“千人评议市直机关”活动实施方案》规定,酒泉市“千人评议市直机关”活动的对象有80个,包括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市政府各局(委、办)部门、市政协机关、市级各群众团体、省属驻酒泉各单位等。根据工作性质、职能、同群众接触的方式和程度等因素,将评议对象分为两大类:第一类为政府机构中直接面向社会、面向群众服务和执法的部门;第二类为党群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政府机构中除第一类以外的部门和直属单位。评议内容分为四个方面:勤政为民方面,包括为民服务、履行职责、工作效能情况;依法行政方面,包括学习掌握有关法律法规、规范行政执法各项制度的建设,执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行政处罚听证制度等;廉政建设方面,包括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落实《实施纲要》、遵守廉洁自率情况;作风建设方面,包括工作作风、政务公开、行政审批、收费、处罚制度执行情况等。
方案还规定,活动由市评议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全市范围内分10个类别确定1000名评议人。10类评议人包括:市级领导干部,在酒泉的全国、省和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级机关各部门领导干部,县市级领导干部,工商企业界代表,乡镇街道代表,城乡居民等。其中,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100名,城乡居民200名,他们是评议的主体力量。评议工作坚持公开公正、面向群众、求真务实、简便易行的原则,抽调市纪委、市直机关工委、市委组织部、市委督察室、市政府督察室等部门人员,承担评议活动的具体工作。
方案规定,评议结果由评议领导小组审核后向社会公布,作为年终考核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的依据。此次评议出的两大类中排序前5名的,由市上予以表彰奖励,两大类中被评议排序后2位的,对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领导班子向市委、市政府写出书面检查,提出限期整改方案。对两大类中被评议排序后5位的,当年不能评为优秀班子,主要负责人不能评为优秀。
如此大规模的评议活动,在酒泉市直机关中引起强烈震动。一些部门纷纷采取措施,主动改进机关作风,转变职能,实行挂牌上岗制、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政务公开制,努力为基层服务,为群众服务,为发展服务。市政务大厅入驻的31个单位,将办理项目的内容、办事程序、政策依据、申报材料、承诺时限、收费标准全部向社会进行了公开,并通过政务大厅办事指南,让群众一目了然。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先后三次组织机关干部职工学习讨论,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制定措施办法。
目前,评议工作已经开始,并且取得了明显的效果。
(《人民之声报》2006年第29期一版 作者:于锐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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