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时评】
代表活动不能总是“老面孔”
□ 喻国奇 石 玮
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各级人大代表主要是通过参加代表活动行使管理国家社会事务职权的。认真组织好代表活动,是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工作。然而,有些地方人大常委会在组织代表活动时,总会有意无意把参与活动的代表局限在某一小圈子范围内,致使每次组织的专项视察、执法检查、代表评议以及邀请代表列席人大常委会会议等活动,总出现一些熟悉的“老面孔”。这样,就造成少数代表参与活动接二连三、应接不暇,而绝大多数代表却被冷落一旁、“无所事事”。这种代表活动中的“老面孔”现象应引起我们足够重视。
代表活动中的“老面孔”现象,客观上是因为经常参加活动的这些代表履职热情较高、能力较强;主观上是因为这些代表平时就与常委会联系较多,“召集”起来比较方便。但是,代表活动中,长期把眼光“盯”在少数代表身上的做法,会造成三种弊端:(一)无意中剥夺了大多数代表履职的机会和权力。(二)冷落和挫伤了大多数代表的履职积极性。(三)容易导致群众对不参加活动的这些大多数代表产生看法,影响代表工作的顺利开展。
只有激活每一个细胞,才能使整个生命肌体健康存活。人大代表来自于社会方方面面,有着不同的文化层次、活动范围、工作和生活经历,他们的履职能力自然会有所差别。组织代表开展活动,决不能将范围局限在少数代表身上,而是要让所有的人大代表都有机会发挥作用:人大常委会要通过培训、政情通报等方式,切实提高代表的整体履职能力,并为他们依法履职搭建好平台;有关国家机关、组织和个人,要积极协助他们开展活动,增强活动的实效性;人大代表也要高度重视自身的学习和修养,努力提高自觉履行职责的能力和水平,以积极的态度践行“人大代表为人民”的神圣职责。只有这样,人民代表大会这一根本政治制度才能够健康发展。(作者单位:河南省西峡县人大常委会)
(《人民之声报》2006年第74期一版 作者:喻国奇 石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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