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兴市政府出台加强联系人大代表新制度
本报讯 最近,江苏省泰兴市政府制定出台《关于健全联系市人大代表工作制度的意见》,明确提出要采取具体措施,加强与人大代表联系,支持人大代表依法履行职责。
《意见》提出,市政府及其各部门要通过座谈会、听证会等形式,定期邀请人大代表参与市政府及部门重大决策的讨论。市政府召开全体(扩大)会、政府常务会、市长办公会等重要会议时,也可根据会议议题需要,邀请相关人大代表参加,听取代表意见。
《意见》提出,市政府及其各部门要通过印发公报、简报、刊物、召开通报会或其他形式,及时向人大代表通报重大工作部署、重要工作事项及实施情况,让人大代表及时了解政府重要政策、政务和部门工作动态。定期给人大代表发函,征求他们对市政府工作的意见。市政府及其部门向人民代表大会所作的工作报告,在起草期间,要主动征求人大代表的意见,并认真加以研究和采纳。
《意见》提出,市政府领导及其他组成人员要积极参加市人大代表小组活动和人大代表视察活动,主动接触基层人大代表,虚心听取人大代表对政府工作的建议和批评。平时下基层工作,要注意走访人大代表,直接听取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对人大代表在视察、工作评议、执法检查、人大常委会主任接待日和专项调查中提出的意见、建议,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及时研究,认真解决。人大代表要求约见市政府和部门负责人时,有关人员应及时做好安排。对约见代表提出的意见,被约见领导要认真研究,积极采纳,并答复代表本人。对人大代表的来信和来访,接访部门要热情接待,认真研处,及时办理答复。要积极支持人大代表持证视察、开展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各方面的调研活动,为他们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
《意见》提出,市政府及其各部门要把办理代表意见建议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由部门一把手亲自抓办理工作,并把办理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状考核之列。每年的代表意见建议交办后,要召开政府常务会议专门研究讨论,并责成专人负责落实。重点难点建议要由市长亲自办理。(马 平)
(《人民之声报》2006年第75期一版 作者:马 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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