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与计划生育】
我省确保计生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落实
□ 省长助理 郝 远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计生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试点工作,积极完善配套政策,强化审计监督,确保了各项奖励扶助政策的落实,推进了试点工作的健康发展。
省上专门成立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细则。省委书记陆浩亲自主持研究试点工作,协调省财政从2004年起增列了500万元配套经费和工作经费。在机构改革中,给省人口委增设了综合协调处,专门负责落实奖励扶助制度的日常工作。在修订《甘肃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时,把奖励扶助政策和“少生快富”工程以地方性法规的形式固定下来,建立了长效运行机制。
全省首先从健全机制入手,强化了监督。一是健全工作程序。全省统一把奖励扶助对象条件、申报审批程序、资金管理和发放程序等工作要求设计成流程图,印制2.5万份并免费发放到基层;规范省、市、县、乡四级和户里应该建立的奖励扶助档案资料内容和种类,保证了各个环节工作的规范运行。二是健全公开公示和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相结合的监督机制。省、市、县三级人口计生部门设立举报电话,在广播、电视、报刊和甘肃人口网等媒体上公开分管领导和联系人名单和电话,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对奖励扶助对象资格的确认,县、乡、村、社都按规定的时间进行“四榜公示”,广泛征求群众意见。三是健全考核监督机制。提出“奖励扶助工作程序规范、对象确认准确率和资金发放到位率达到100%”的责任指标。每年省政府组织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年终考核评估、调查验收等活动中,把奖励扶助作为一项重要内容,进行重点检查。对工作不力、执行政策出现重大问题的,坚决实行“一票否决”、重点管理,在全省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改正。四是健全完善了审计监督机制。省审计厅和省人口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对全省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资金进行专项审计的通知》,把奖励扶助资金管理发放情况纳入全省各级审计部门年度专项审计计划,作为预算执行审计的一项重要内容,及时查找和纠正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与此同时,省上自筹资金,扩大了奖励扶助制度的实施范围,对1933年以前出生、且符合国家奖励扶助条件的对象,由省(市)财政出资,按每人每年600元的标准进行奖励扶助。积极稳妥地推进“少生快富”工程,在全省实施了资金扶持、扶贫项目整村推进和以工代赈异地搬迁三种形式的“少生快富”扶贫工程,目前,已累计投入4000多万元,扶助计生家庭8072户。深入开展计生特殊困难家庭救助活动,省财政每年列支专项经费200万元,省直机关工委等8个单位联合发起募捐活动,累计筹集资金1600万元,按每户1000元的标准救助计生困难家庭10851户。制定并落实当年新增二女节育户奖励3000元的政策,从2005年起,在计划生育工作难度大的11个市州试点,省、市、县财政投入1350万元,给当年新增的4500多个二女节育户家庭落实了这一奖励政策。出台了农村独生子女领证户和二女结扎户子女初中升高中(中专)、高中升省内大学加分录取的政策。农牧、卫生、民政、扶贫等部门还在安排涉农项目、资金时,优先向农村计划生育户倾斜。据统计,2005年以来,农村计生家庭每年从相关部门得到近2亿元的实惠。
(《人民之声报》2006年第80期二版 作者:郝 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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