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之声报》十一月份本省通讯员优秀稿件- -| 回首页 | 2006年索引 | - -代表的比较优势与理性认同

南宫人大出台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

关键词人大    议会    政治    民主    法制                                          

南宫人大出台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

不按规定备案或办理的,人大常委会将依法询问、质询责任人

  本报讯 近日,河北省南宫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南宫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办法》规定,“一府两院”的规范性文件须在公布之日起10日内,乡镇人大的规范性文件须在公布之日起15日内,报送市人大常委会备案。经审查,确认文件与法律法规相抵触或适用法律条文有不当的地方,由主任会议向文件制定机关发出自行纠正或撤销的审查监督建议书。文件制定机关要按意见书要求,认真进行办理,并在规定期限内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办理结果。对不按《办法》进行备案审查或不按审查监督意见书要求办理的,市人大常委会将对其主要负责人依法启动询问或质询程序。(张建国)

(《人民之声报》2006年第87期一版  作者:张建国)

【作者: 《人民之声报》】【访问统计:】【2006年12月21日 星期四 08:54】【 加入博采】【打印

Trackback

你可以使用这个链接引用该篇文章 http://publishblog.blogchina.com/blog/tb.b?diaryID=5975284

回复

验证码:   
评论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