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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有法可依了- -| 回首页 | 2007年索引 | - -认真贯彻实施《甘肃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 全面推进我省工程造价管理的改革和发展

《甘肃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颁布实施

关键词人大    议会    政治    民主    法制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的尚方宝剑

《甘肃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颁布实施

  ——甘肃省建设厅厅长屠锦敏就贯彻实施《甘肃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答记者问

本报记者 李芫

  2007年7月27日,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了《甘肃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将于9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的出台对于依法加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确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工程造价管理体制,规范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行为,提高投资效益,保证工程质量,维护建设各方合法权益关系重大。为此,本报记者就贯彻实施这一《条例》采访了甘肃省建设厅厅长屠锦敏。
  记者:《甘肃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的出台有何重要意义?
  屠锦敏:《条例》的颁布实施,是我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体制的创新,其直接目的,是规范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行为,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维护建设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根本目的是有利于促进我省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
  近年来,“发展抓项目”是我省加快发展的重要经验,也是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十一五”总体思路的重要内容。抓项目,既要争取多上项目、上好项目,更要干好项目,保证项目建设质量,加快项目建设速度,提高项目效益。这就需要我们抓好每个环节,从整体上保证建设高水平的项目。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是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基础和核心,也是整个工程建设程序中的重要环节,贯穿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全过程。过去由于建设工程计价没有一个系统的法律法规约束,造成技术经济量化标准还不够完善,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计价办法的约束力不强,致使投标报价、合同价、结算价互相脱节;概预(结)算中的高估冒算、施工过程中变更设计,随意提高造价等现象时有发生。因此,根据我省实际,制定规范全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活动的地方性法规是非常必要的。具体来说,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积极意义:
  (一)制定条例,是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健全市场竞争机制的需要。加强工程造价管理,规范工程计价行为,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最大程度地节约投资,减少资金和资源浪费,能有效地促使社会各类投资的效益最大化,维护工程建设各方的合法利益,防止政府投资项目造价失控,消除设计概算超投资估算、施工图预算超设计概算、竣工结算超施工图预算的“三超”现象。
  (二)制定条例,有利于规范建设市场秩序和工程计价行为。工程计价活动与建筑市场承发包行为紧密相关,近年来建设市场出现一些违法违规现象,如一些建设单位滥用发包权,不合理压价发包,任意压缩工期,迫使施工单位低于成本价竞标;有的施工企业中标后,在施工过程中通过变更,设法提高造价或偷工减料,留下不安全隐患,损害国家或投资者利益;有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不顾质量信誉,有目的地高估冒算或错算漏算,谋取不正当利益等。因此,迫切要求通过立法规范工程计价行为。
  (三)制定条例,有利于从源头上防止腐败现象的产生。过去由于工程计价依据缺乏约束力,致使计价行为不规范,导致招投标约定价格不实和工程合同价款控制不严,随意变更建设内容和标准,调整工程造价,给腐败行为提供了条件和机会。
  (四)制定条例,有利于落实政府和国有投资的决策和管理责任,进一步规范政府管理造价的行为,规范各投资主体和建设参与各方的计价、合同签订、结算和工程款支付等行为,维护建筑市场有序运行,减少工程建设领域的经济纠纷,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五)制定条例,有利于加强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资质管理和工程造价从业人员的执业资格管理,提高执业者的职业道德素养,增强执业责任感,保证工程造价成果文件编制的规范、真实、合法、有效。
  (六)制定条例,有利于保护建设工程投资和参与建设各方的利益。“十五”期间,我省全社会固定资产累计完成3365.3亿元,其中建筑业完成产值2152亿元,占63.95%。固定资产投资平均拉动全省经济增长5.23个百分点,成为我省经济增长的主要推动力。今年我省固定资产投资已达1000多亿元,若按“十五”期间的建筑业产值计算,每降低或提高工程造价l%,即可节约或浪费投资21.52亿元。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在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就显得十分重要。它不仅是建设各方追求的目标,也是各级政府管理部门的职责。
  记者:《甘肃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的起草过程和法律依据是什么?
  屠锦敏:早在1996年,原省建委即起草了《甘肃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1997年,省建委印发了规范性文件《甘肃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对规范全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起到了积极作用。
  随着工程建设的市场化进程,一些新问题不断出现,立法的要求更加紧迫。省政府和省人大常委会将条例列入2005年至2006年的立法调研项目计划,我厅即组织人员依据《建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参照云南、重庆等十几个省(市)已出台的地方法规和政府规章,按照以规范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行为为目的,以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建设工程造价,提高投资效益,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维护工程建设各方的合法权益为主线,以《建筑法》为依据,在不涉及建设工程管理全过程中各部门的职能和管理权限的前提下起草了征求意见稿。报省政府后,省政府法制办反复征求了各市州政府和省上相关部门的意见,并在省政府法制网上公开征求了社会意见。根据各方意见,在省政府法制办主持下,邀请有关部门及专家进行了多次论证和协调修改。2007年3月28日省政府第98次常务会议进行了审议。法制办根据审议意见进行了修改,形成本《条例(草案)》。提请到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进行审议。
  记者:《甘肃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的主要内容都有哪些?
  屠锦敏:《条例》共三十二条,明确了八大方面内容。一是明确了《条例》的适用范围。《条例》规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项目工程造价管理,包括工程造价活动、工程合同价的形成、计价依据、计价规则、概预(结)算编制审核、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和工程造价从业人员管理等,都必须按照《条例》的规定执行;二是明确了工程造价管理的部门职责。《条例》规定,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造价活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其所属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负责建设工程造价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三是明确了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依据的组成,这有利于保证工程质量、维护建设各方的合法权益;四是为防止“三超”现象制定了相关约束条款;五是对工程合同价款形成和工程结算的办理作了具体规定;六是对工程量清单计价和规费计取作了规定;七是明确了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和工程造价专业人员的监督管理;八是规定了违反《条例》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记者:《甘肃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对违法行为的处罚是怎样规定的?
  屠锦敏:《甘肃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规定,建设、设计、施工单位不按照计价依据的规定计价或者不按照规定办理工程结算的;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项目,擅自改变建设规模、扩大设计范围、提高设计标准,致使工程造价超过投资估算或设计概算的;相互串通、弄虚作假、高估冒算的;委托无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制、审查工程造价成果文件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和注册造价工程师和造价员违反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的相关单位和直接责任人都将受到处罚。
  记者:目前我省对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和工程造价从业人员的管理工作做得怎样?
  屠锦敏:《条例》对我省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和工程造价从业人员的管理作出了具体规定。总体而言,我省在这方面的管理基本到位,经过几年的发展,全省工程造价咨询业不断壮大,目前已发展到了102家,工程造价从业人员发展到了4000余人的规模。工程造价咨询机构、注册造价工程师及其他工程造价从业人员,已成为了我省工程建设中一支重要和不可缺少的力量。当然,企业在经营活动中也还存在各种各样的问题。有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不顾质量信誉有目的地高估冒算,谋取不正当利益;有的不按规则来进行公平公正的审核,而仅凭自己说了算。《条例》出台后这些情况都会改变。《条例》对造价咨询单位和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行为都作了规范,依法促使他们提高执业水准,讲究职业道德,使这支力量在工程造价管理中发挥出更大的作用。
  记者:《甘肃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对各级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的职能是如何定位的?
  屠锦敏:《条例》对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的职责职能作了明确定位。第一,直接实施两项行政许可:即: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核准和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核准;第二,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负责本区域内工程造价管理的具体工作,包括对计价政策、计价依据、合同价款、工程结算、纠纷调解等的管理;第三,明确了法律责任,确定了执法主体。《条例》对有关从事工程造价活动的单位和个人规定了明确的法律责任,对违反有关规定的行为,可以给予相应处罚,将工程造价管理纳入法制化管理的轨道,有利于工程造价管理机构依法管理依法行政。
  记者:简要介绍一下我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的情况。
  屠锦敏:甘肃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是对全省建设工程造价实行统一监督管理的机构。于1979年批准成立,原名“甘肃省建筑安装工程定额管理站”,后根据形势发展和建设部的要求,经省编委批准更名为现在的“甘肃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并赋予行政职能,负责我省建设工程造价的定额、费用、价格制定、审查、发布、管理和监督。
  该站现设五个科室 : 办公室、综合管理科、建筑工程管理科、安装市政工程管理科、工程造价信息科。现有工作人员22人,其中受聘的专业技术人员20人、占总人数的91%,中青年技术人员占该站总人数的80%。
  按照《条例》规定,甘肃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依法负责我省建设工程造价活动的统一管理和监督工作。制定发布建设工程项目工程造价计价依据,组织鉴定采用本省统一计价依据开发并使用的建设工程计价软件,依法办理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负责全省造价从业人员的执业行为管理和造价员资格考试认证,及时为全省定期采集、整理和发布工程造价信息,并负责建设工程造价纠纷的行政调解和必要的技术鉴定。对全省建设工程项目估算、概算、预算、结算及合同价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条例的单位和直接责任人作出处罚。
  记者:《甘肃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出台后将采取何措施贯彻实施?
  屠锦敏:为了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营造规范我省工程造价管理的良好社会氛围,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一、认真组织学习和广泛宣传《条例》,对执法人员、造价从业人员进行认真培训,使他们全面、熟练掌握《条例》的各项具体规定。二、加强监管。按照《条例》赋予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的职责,在监管上下功夫,在执法方面加大力度,开展形式多样的工程造价执法专项检查,严肃查处违反《条例》有关规定的行为,认真贯彻《条例》的有关规定。三、加强对合同价款的管理,维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四、建立工程造价信息库,及时整理各项工程造价指数,制止违反现行工程造价计价依据的各种行为。

(《人民之声报》2007年第49期四版  作者:李芫)

【作者: 《人民之声报》】【访问统计:】【2007年08月9日 星期四 08:15】【注册】【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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