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甘全国人大代表聚焦惠农政策
本报记者 高 勇 文/图
2004年年初,《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正式公布,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次以中共中央国务院的名义专发的促进农民增收的文件,被各界誉为“含金量最高、实招最多”的“一号文件”,提出9个方面共22条促进农民增收的政策,决定取消除烟叶以外的农业特产税,减免农业税,并开始推行种粮农民直接补贴、良种补贴和大型农机具购置补贴等三项补贴政策。又推出了坚决保护耕地、加大农业投入、严格控制农资价格和实行粮食最低收购价等四项保障措施。
2005年,另一份“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工作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若干政策的意见》,更是深谋远虑地从9个方面列出27项重要政策措施,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为着力点,对农业生产、农民增收和加强农村工作,进行了全面规划和指导。
回顾“十五”以来“三农”工作的发展轨迹,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以中央“一号文件”为核心的一系列惠农指导思想及方针、政策、措施的出台,构成了新时期我国农业政策体系的基本框架。这个政策体系的基本取向正是坚持了城乡经济社会统筹发展的方略,而它的基本目标是促进农民增收,充分反映出我们党在农村工作基本思路上的根本性转变。
时值今日,党的各项惠农政策究竟落实得如何?还存在哪些新情况新问题?8月10日至20日,在甘肃的部分十届全国人大代表组成调研组,深入该省武威、定西、平凉等市的6县(区)、6乡(镇),对全省支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一次实地调研。
好政策的确让农民普受惠泽
8月13日下午,武威市凉州区武南镇白塔寺村村民裴成柱第一个受到全国人大代表的不期造访。当提到前不久镇政府送来的248元小麦种植补助款时,他脸上绽出会心的笑容。“现在国家不仅免除了我们的‘皇粮国税’,还要给我们各种补贴,真是好事情让我们全遇上了!”憨厚朴实的裴成柱说这番话时没有丝毫的掩饰。
在凉州区,像裴成柱这样的众多种粮农户,这几年都及时拿到了粮食直补资金。
这样的事,从2004年开始实施“两减免三补贴”等一系列支农惠农政策以来,在全国已成为一种普遍现象。而且,随着各地政府财政实力的增加,支农的力度也在进一步加大。今年裴成柱所在的凉州区发放的粮食直补资金由2004年的584万元增加到现在的1611万元。
的确,如今地头的庄稼丰收了,肩头的负担减轻了,手头的收入增加了,父老乡亲们笑逐颜开了。这是继土地改革和家庭联产承包制之后,他们又一次笑得如此开心。
据省农牧厅统计,2004年以来,中央和省级共安排全省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资金16.82亿元(中央投资9.48亿元,省上投资7.34亿元),其中良种补贴5500万元,农机具购置补贴7850万元,粮食直补7.04亿元,农资综合直补8.44亿元。
人大代表在调研中了解到,党的一系列惠农政策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种粮积极性,带来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良好的社会效益,深受广大农民群众的欢迎和拥护。粮食直补与农资综合补贴政策的实施,降低了农民的种粮成本,提高了种粮收益,促进了农民增收;良种补贴政策的实施,改良了小麦品种,提高了粮食产量;农机补贴政策的实施,加快了农业新机具、新技术的推广步伐,提高了农业机械化程度,增强了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了粮食生产和农民增收。
莫让农资涨价“掏走”农民的实惠
党中央、国务院这几年采取的一系列直接、有力的惠农政策,其力度之大,农民受惠之多,为多年来少有,农民的种粮积极性明显提高,农民人均纯收入进入增长最快的时期。
然而,代表们在调研中发现一个不容忽视的普遍事实:随着农资价格和农业生产费用的逐年上涨,在一定程度上“吞噬”了种粮直接补贴、降低农业税等国家优惠政策给农民带来的实惠,使农民心中又蒙生一层阴影。如何不让惠农政策打“折扣”,把“真金白银”交给农民,已成广大农民的真情期待。
据平凉市农牧局测算,今年6月底,该市尿素每吨市场价1760元,比去年同期每吨上涨40元,涨了2.3%;小化肥每吨490元,比去年同期提高30元,提高6.5%;农膜每吨13000—14000元,比去年同期每公斤涨了1元,上涨7.7%。
庄浪县县长樊文浩在跟代表座谈时算了这样一笔账:2006年,由于化肥、地膜、种籽、农药涨价,该县农民每亩地增支18.03元,而国家给予的有关补贴亩均8.97元,直补资金仅仅弥补了很少一部分生产成本。
“农资流通体制的效率高低、管理优劣将直接影响到终端农资市场价格,并关系到农民增收和农业增产的大问题。流通体制的各自为战,带来的影响就是经营分散,假冒伪劣坑农害农,再就是行业服务水平偏低,作为终端用户的农民得不到应有的服务保证。”农牧系统一位熟悉农资流通市场的人士如是说。
农资市场能否货畅其流?农民怎样才能买到货真价实的农资产品?在甘全国人大代表呼吁,要加紧完善农资管理,培育和建立现代化的农资流通体系。有关部门应当加紧完善农资市场物流体系,缩小不必要的中间环节,理顺农资的流通渠道,同时派技术人员为农民提供农业服务。
姚文仓、盛维德等代表提出,惠农政策“含金量”再高,也不能直接落实到农民的头上,而是要通过部门再配置到农民头上。在现有的体制下,“含金量”高有时也会强化部门利益,要防止部门攫取农民利益。要强化国家的宏观调控手段,加大扶持力度,加强对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生产、流通、零售各环节的全面督查,严厉查处乱加价、乱收费问题。
代表们一致认为,农民收入事关农村的繁荣稳定,事关国民经济全局,事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能否如期实现。把政策规定的应该给农民的一分一厘都放给农民,做好“加法”;把应向农民减收的一分一厘如数地放在农民口袋里,做好“减法”,以农民收入的增加,撬动农村市场,进而拉动国民经济发展,农村的发展就会迈入新天地。
各项补贴政策尚需完善
代表在调研中了解到,当前,良种补贴、农机补贴、粮食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政策在执行中普遍面临一些新情况新问题。
据甘肃省农牧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小麦是该省第一大粮食作物,年种植面积在1400万亩以上,而实施小麦良种补贴的面积只有200万亩,仅占小麦面积的14.3%。另外,目前国家仅安排该省实施小麦良种补贴政策,而全省种植面积较大的马铃薯、玉米等作物尚未列入国家补贴项目计划。省上今年启动了马铃薯良种补贴试点项目,规模也只有8万亩,远不能满足生产的需要。
在农机具补贴方面,不少基层干部反映,目前国家给省上安排的补贴资金太少,且只规定给25马力以上的农机具给予补贴,省上项目规定补贴20马力以上的农机具,可不少山区的农民对小型机具特别是20马力以下的农机具需求较大。有的地区因为没有纳入项目范围,因而购置了农机也得不到补助。对农民来说,农机补贴的形式最好是普惠制,但由于资金有限,事实上也只能在一定范围内给予补贴。而已经受到补贴的农民也有自己的怨气,“为何一些农机具在同等条件下,政府给他们的招标价要明显高于市场价呢?”一位知情人士向代表列了这样一封价单:25马力东方红S250型拖拉机市场价18500元,政府招标价19000元;普通S250型拖拉机市场价15600元,政府招标价16500元;18马力手扶拖拉机市场价4000元,政府招标价4580元。
粮食直补是专门给种粮的农户的一种政策性补贴,目的是为了调动广大农民的种粮积极性。由于甘肃是国家确定的非粮食主产区,中央财政不予补助,省上自行决定从省级粮食风险基金中给予补贴安排。代表在走访中了解到,因直补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为便于操作,部分地区实际采用的办法是,按农户农税改革的计税耕地面积进行直补,不管农户当年在耕地上种植粮食作物还是非粮食作物都发放补贴。而即使是按照计税面积补贴,由于多种原因,在实际操作中计税面积也很难核准到农户。有人提出,这不符合政策的初衷,从某种程度上分割了种粮农民的利益。
在调研中,还有不少农民反映了一个共同关心的问题,即国家的惠农政策到底能延续多久。通渭县榜罗镇的李大爷犹犹豫豫地说:“前几年我开了两亩荒地,交农业税时队里也没跟我要,这两年我自己分的地享受了粮食直补款,开的荒没有补贴款,我也没好意思问。今年补贴款比去年又多了些,听政策宣传只要种地就有补贴,我想问问能不能把那两亩地添上。要是添上吧,我又担心,以后会不会还让交啥税啊。”从他们的问题中可以看出,通过这几年的粮食直补政策宣传和落实,他们意识到了国家对农业的重视、对农民的关爱,看到了农村的光明前景,他们更希望国家的惠农政策能够一如既往地延续下去。
各项补贴政策实施中存在的这些新情况和新问题,引起了在甘全国人大代表的高度重视。有的代表认为,良种补贴的规模应进一步扩大,对主要农作物的良种推广均应实行一定规模的补贴。一些代表提出,农机购置补贴目录的制定要充分考虑各地的自然条件和经济发展水平,应体现多样化、灵活性、经济性的特点,政府采购要降低准入门槛,农机产品只要具备推广许可证、质量合格证、先进适用等基本条件,都应进入补贴目录;补贴的农机具不仅局限于大中型农业机械,还要兼顾中小型;增加招标供货企业的数量及监管力度,坚决杜绝招标过程中攫取农民利益的现象;国家和省上要进一步增加农机补贴的资金投入,以提高各地农业机械化综合水平,增加农民收入。
还有代表进而提出,每次补贴任务完成后,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制定相应的措施,派专人去跟踪、监督、引导,促使农户领取补贴后种植粮食,加强补贴与种粮的关系。县、乡政府应下功夫把农户的粮食播种面积统计入册,搞准搞实,为今后的粮食直补发放提供依据。
落实政策的成本问题不容忽视
人大代表在调研中还听到基层干部群众这样的普遍反映:惠农政策虽好,但到每个农户的补贴资金太少,扶持粮食生产的政策落实成本却不低。
庄浪县今年的粮食直补资金为435万元,农资综合补贴资金为913万元,良种补贴为100万元,农机补贴为60万元,这几项补助加起来共1508万元。该县有农业人口41万人,即使各项补助资金平均分配到每个农民头上,全年补贴资金不过36元。而据县财政部门的一位负责人测算,行政成本约占补贴资金的5%—10%。
据一些基层干部反映,由于补贴资金额小,个别地少路远的农民觉得为领取十几元的补贴款,不愿意花几元的路费走几十里山路专程去信用社领取,因此,从开户的那天起,这部分账户就将成为“不动户”。而政策还得落实,工作程序一个不能少。况且西部农业县区财政大多较为困难,尽管发放各项补贴的资金是由中央和省财政解决,但在落实过程中需要宣传发动、制定账卡表册、核实面积、协调纠纷等支出,加上来来去去要花生活费、车费,这些支出仍需地方负担,增加了行政成本。
对此,有人大代表提出,国家和省上在实施惠农政策过程中,应安排一定的行政工作经费,并对补贴资金的发放进行科学设置,减少程序,尽可能一次下拨,这既能减少工作成本,又便于操作。
(《人民之声报》2007年第55期四版 作者:高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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