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时评】
“人大帮助呼吁”的说法不妥
□ 何金书 蒋松柏
在现实生活中不难发现,无论是在人大常委会会议上,还是在人大及其常委会组织的调查、视察、检查中,有关部门领导在谈到困难和问题时往往会说:“请人大帮助呼吁呼吁”;有的常委会组成人员也在听取有关部门汇报后说:“我们帮助你们呼吁一下”。在他们的眼中,人大的作用就是“呼吁”,就是在有关场合说说话而已,笔者对上述说法不敢苟同,认为不论从哪个角度来讲都极为不妥。
首先,它与法相悖。人大及其常委会不是一般的社会团体、群众组织,而是国家权力机关。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人大是国家权力机关,代表人民行使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权力;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从这个意义上讲,人大与“一府两院”的关系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如果人大在“一府两院”及其部门遇到困难和问题时只是“呼吁呼吁”,那是对人大职责的亵渎,与法不符。
其次,有弱化人大职能之嫌。人大的职责是: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保证国家计划和国家预算的执行;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选举、决定本级“一府两院”领导并根据本级“一府两院”领导提名,任命本级“一府两院”组成部门负责人;监督本级“一府两院”工作等。因此,人大及其常委会除了要对本级“一府两院”及其各部门做得好的工作给予支持外,还要把“一府两院”及其各部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来并要求其纠正。只有这样,才能不辜负人民的重托和希望,才能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愿望。否则,人大的监督职能就会成为“橡皮图章”,形同虚设,没有一点约束力。
再次,它降低了人大的威信。“我们帮助你们呼吁一下”从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嘴里说出来,说明说这话的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责任意识很不强,不但降低了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地位和作用,还降低人大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威信。(作者单位:四川省营山县人大常委会)
(《人民之声报》2007年第67期一版 作者:何金书 蒋松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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