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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举办全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培训班暨理论研讨会- -| 回首页 | 2007年索引 | - -政情快讯(2007年第70期)

民 乐 有了人大监督 农民看病方便了

关键词人大    议会    政治    民主    法制                                          

民 乐 有了人大监督  农民看病方便了

本报记者 王仲毅 通讯员 杜国林

  几年前,甘肃省民乐县新天镇山寨村张老汉头痛得厉害,到医院一检查,发现是肿瘤。医生告诉他如果住院手术治疗可以完全康复,但医药费至少需要2.5万元。家庭条件并不富裕的他凑了8000多元,向亲戚借了1.7万元,才做了手术。
  高额的医疗费用,让张老汉家一下子成了村里的贫困户。张老汉一家的遭遇,是民乐县老百姓当时“看病难、看病贵”的真实写照。据了解,民乐县有19.6万农村人口,农民“因病致贫、因贫返贫”现象比较突出。
  对此,县委、县政府领导看在眼里,急在心里。为了切实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县委、县政府千方百计想办法,积极向上争取相关政策和项目,2006年10月,民乐县被省政府确定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县之一。
  随后,县委、县政府把做好新型合作医疗工作作为2007年为民、利民的“实事工程”来抓,广泛宣传动员,积极引导村民自愿参加新型合作医疗。如今,“每天只花三分钱,合作医疗管一年”的观念在民乐县农村已人人皆知。
  今年,民乐县六坝镇五坝村村民杨玉花患胆结石在民乐县六坝镇卫生院治疗13天,共花去2685元。出院时,合作医疗办公室的同志当场就给她报销了1514元。合作医疗为她分担了大部分的经济压力,减轻了家庭经济负担。
  “以前辛辛苦苦攒些钱,一场大病就花光了,好多人还要借债。现在国家政策好,大家都参加了医疗保险,看病能报销了!”说起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好处,杨玉花心情非常激动。
  据了解,目前,民乐县像杨玉花一样自愿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群众已达17.65万人。越来越多的农民群众尝到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甜头,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温暖。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难题正在逐渐得到缓解。
  据了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在民乐的实施与不断完善,不仅有县委的坚强领导,县政府的不懈努力,也离不开县人大常委会一系列行之有效的监督措施。

调查:
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把脉”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解决农民看病难、看病贵最直接、最有效的途径。民乐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许国强说,为了让这一政策真正成为惠民工程,使广大农民群众得到实惠,今年年初,民乐县人大常委会就牢牢盯上了这项工作。
  讨论2007年度县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时,许国强特别强调,在新的一年里,县人大常委会要严格贯彻落实《监督法》,把认真解决好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作为常委会监督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他说,要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确定为年度监督重点,在6月份对县政府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情况进行全面调查,并在常委会会议上进行专题审议,帮助和支持政府解决好存在的问题。通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实施,让农民群众得到实实在在的实惠,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心和温暖。
  6月3日,为了准确掌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开展情况及农民群众的认可程度,民乐县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委员和县人大代表,深入全县各医疗机构和有关乡镇及部分群众家中,对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运行情况进行了全面调查。
  一位热心的群众向调查组反映,在乡镇或农村卫生院治疗,报销医药费十分繁琐,一般都要从乡下跑县城好几趟,才能将报销手续办完。几来几往,花在路上的钱有时候比看病花的还要多,对于大多数报销数额较小的群众来说既不划算,也不方便。
  民乐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法规定,县级医院起付线为200元,市级医院起付线为800元,省级医院起付线为1000元。有关人员告诉调查组,事实上,大多数群众由于经济不宽裕,每次看病的费用一般都控制在100元以内。他说,这一起付线,只有一部分经济条件较好,且治疗费用较大的人可以报销,大部分群众即使花钱看了病,也无法报销。报销额度小,资金存结量大,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受益面窄,农民群众对参加合作医疗缺乏热情。
  农民参加合作医疗的积极性不高,除了制度方面的不足,还与宣传力度不大有关。调查组发现,县政府有关部门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学习宣传不够深入,宣传力度不够大,没能形成大范围的宣传声势。
  由于宣传工作不够到位,部分群众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有关政策规定的知晓率不高。一位村民说,自己虽然参加了合作医疗,但对医药费用报销的内容、比例、办法、程序都不很清楚。

审议:
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支招”

  2007年6月19日,民乐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如期召开,会议专门听取和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调查组关于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运行情况的调查报告、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运行情况的报告。
  审议时,许国强认为,自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以来,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农民看不起病的问题逐步得到解决,农民医疗费用的负担逐步减轻,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农民“看病难、看病贵”和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促进了城乡经济社会的统筹发展,推动了全县城乡社会保障体系的完善,促进了社会和谐。
  他说,根据县人大常委会调查组的调查,目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仍然存在合作医疗补助比率偏低、参合群众受益面小、报销手续繁琐等问题。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巴瑛在审议时说,部分群众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相关政策了解不深不透,参与合作医疗的积极性不高,这是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宣传还不到位的问题。
  他建议,县政府及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规定和相关规章制度的学习、宣传。要抓住目前医药费报销工作全面展开、群众认识开始转变的有利时机,尽快掀起新农合政策的宣传高潮,通过开展一些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切实提高群众的政策知晓率和参合积极性。
  从调查情况看,合作医疗有关规章制度不够完善是造成群众受益面窄的直接因素。全程参加了调查的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孙殿家说:“县政府应进一步研究制定和完善落实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的一系列规章制度,明确县、乡、村各级组织、管理机构及相关部门、单位的职责、任务和工作要求,明确各方面工作的规章制度程序规范,逐步形成县、乡、村三级上下联动,相关部门和定点医疗机构相互协调、齐抓共管的工作运行机制,扎扎实实推进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健康顺利实施。”
  据调查,合作医疗费报销程序繁杂是农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一个问题。政府相关部门应尽快改进报销程序,实行“一站式”报销,做到高效便捷,方便群众。负责组织开展调查活动的县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委员会主任高中党,结合调查实际阐述了自己的观点。
  “我们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其目的就是要从根本上消除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现象。要达到这个目的,首先要解决好群众有钱看病和有地方看病的问题,只有把这个问题解决好了,才能极大地方便群众,才能达到我们最终的目的。”许国强向与会人员表达了自己的意见。
  他强调,实行合作医疗政策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工作中的重要一环,必须高度重视,认真研究这项工作,一定要把这项有利于群众的好事办好。他要求,县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根据这次会议形成的审议意见,尽快拿出具体措施,制定切实可行的落实方案,确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取得新成效,让全县农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的好处,真正享受到这一政策带来的实惠。
  列席会议的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滕开岩表示,这次会议之后,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将按照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的意见和要求,尽快拿出措施,认真整改工作中的不足,切实把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做实做好,真正解决农民群众的后顾之忧。

整改: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惠及全县17万农民

  2007年7月2日,民乐县政府下发了《关于认真办理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对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运行情况审议意见的通知》。要求各乡镇、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对照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采取有效措施,扎实稳步推进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
  据了解,通知下发后,县政府相关部门迅速行动,在借鉴有关县区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和群众普遍关注的问题,讨论制定并下发了《民乐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方案》、《民乐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细则(试行)》。
  有关人士说,这一方案和细则,进一步规范和明确了工作目标和程序,为更好地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他说,随着实施方案的出台,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逐步得到了落实。
  为了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做到家喻户晓,更加深入人心。县政府通过民乐电视台、广播电台、西部民乐等新闻媒体,以简讯、专题、参合患者现身说法等多种形式对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报道,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报销程序、报销比例及就诊注意事项等进行宣传。
  各定点医疗机构也统一制作了宣传版面,设置了宣传栏,将合作医疗政策和工作流程挂在显眼处宣传,让参合农民对就诊程序一目了然。同时,定期对外公布参合农民医疗费用补偿信息和合作医疗基金运行情况,实行阳光操作,让广大参合农民及时了解全县补偿情况。
  民乐县卫生局有关负责人说,针对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和合作医疗基金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2007年9月15日,县政府连续出台了《民乐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民乐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费用结算报销制度》。
  按照《民乐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县政府分批确定了223所医疗机构作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并与其签订了服务合同。县政府还定期组织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深入各定点医疗机构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书面反馈,要求其限期整改。
     县卫生局的这位负责人告诉记者,为了让群众少花钱、多报销,县政府认真总结经验,适时调整补偿方案,降低了住院报销起付线,提高了报销封顶线、报销比例、大病补助额度。还对慢性病、特殊病种、正常分娩等实行了定额和定比例补偿。他说,这些措施,扩大了参合农民受益面,提高了受益水平。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是农民健康的“保护伞”,也是“救命钱”。为管好这笔资金,保证参合基金规范运行,民乐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进一步明确了医疗费用结算程序,建立定期公示制度,设立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群众监督,确保了新型合作医疗基金的“阳光”运行。
  据了解,对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时提出的参合群众报销医疗费程序繁琐的问题,县政府在全县定点医疗机构推行了住院费用即时结报垫付制,要求在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当天出院、当天报销”。目前,大部分定点医院已实行了即时结报,受到广大农民欢迎。
  一位就诊当天就报销了费用的农民说,现在看病报销很方便,也能看得起病了。他觉得在定点医院看病实惠,把钱交给政府放心。有关人士说,目前,民乐县农民群众因病就诊住院率不断提高,参合农民因病造成的经济负担逐步减轻,因病致贫、返贫现象有所缓解,过去农村普遍存在的“小病拖、大病扛”的现象也明显减少。
  据悉,截至2007年9月底,民乐县有45668户家庭,176506名农民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乡村覆盖率达100%,农民参合率达90.04%,累计报销金额达279万元。

(《人民之声报》2007年第70期四版  作者:王仲毅 杜国林)

【作者: 《人民之声报》】【访问统计:】【2007年11月1日 星期四 08:27】【注册】【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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