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博客群 | 公社 | 专栏 | 论坛 | 图片 | 资讯 | 注册 | 帮助 | 博客联播 | 随机访问
“三改一废” 理出监督工作新起点- -| 回首页 | 2007年索引 | - -夏河:四项举措强化人大信访工作

十二省市区人大常委会秘书长研究室主任研讨会在重庆举行

关键词人大    议会    政治    民主    法制                                          

十二省市区人大常委会秘书长研究室主任研讨会在重庆举行

  本报讯 十二省、市、区人大常委会秘书长、研究室主任研讨会于11月5日至10日在重庆举行。来自江西、湖北、广西、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西藏和重庆市人大常委会的56名同志出席了会议。重庆市渝中区、大渡口区等11个区县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列席了会议。甘肃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安晨光、研究室主任邓元秋参加了会议。
  会议由重庆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办公厅主任刘成义主持。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陈光国代表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对与会代表表示热烈欢迎并介绍了重庆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制建设的情况。这次会议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围绕“贯彻实施《监督法》的实践与思考”这一主题,进行了广泛交流和深入研讨。省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主任邓元秋围绕我省实施《监督法》方面的主要实践和体会,在会上做了题为《认真贯彻实施〈监督法〉,努力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的大会发言。
  会议认为,《监督法》自今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对加强人大制度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具有重要意义。《监督法》施行前后,各省级人大常委会按照党中央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要求,认真学习宣传,加强培训指导,修订和完善了与《监督法》相关的地方法规和工作制度,并采取有效措施深入贯彻实施《监督法》,已取得了重要的阶段性成果。今后进一步贯彻实施《监督法》,要与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相结合,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依法行使监督权,保证人大监督工作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要与各地的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相结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注重实效,通过人大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督促和支持“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促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要与加强地方人大自身建设相结合,完善地方人大监督工作的法规和制度,调整和优化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知识和年龄结构,加强人大机关干部队伍建设。同时,从事人大工作的同志要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进一步探索综合行使人大立法、监督、决定和任免等各项职权的机制和途径,综合运用执法检查、听取报告、质询询问、重大问题调查和审议撤职案等多种法定监督形式,并注意与党的监督、行政监察监督、新闻舆论监督和人民群众的社会监督相结合,把人大监督工作做得更实、更好、更富成效。与会同志还结合各自在贯彻实施《监督法》实践中遇到的问题和出现的新情况进行了交流和深入探讨。
  十二省、市、区人大常委会秘书长、研究室主任研讨会发起于1992年,由各省、市、区人大常委会轮流主持,至今已召开了17次会议。本次会议同意西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为研讨会的正式成员单位,并商定2008年度十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研究室主任研讨会由甘肃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研究室承办。 (卢炳涛)

(《人民之声报》2007年第75期一版  作者:卢炳涛)

【作者: 《人民之声报》】【访问统计:】【2007年11月19日 星期一 09:07】【注册】【打印

搜索

Google

Trackback

你可以使用这个链接引用该篇文章 http://publishblog.blogchina.com/blog/tb.b?diaryID=6536703

回复

验证码:   
评论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