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时评】
由农民工当选人大代表说起
□ 张向国
在近日举行的广州市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和深圳市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上,共有4名农民工当选广东省人大代表,他们全部是外省户籍。根据广东省人大常委会的要求,这次广东省人大代表选举要“在农民工比较集中的市”选出6名农民工代表,其中广州、深圳各2名,佛山、东莞各1名。(见今日本报)
这一消息让人兴奋和感慨。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与进步,农民工群体以不可阻挡的趋势成为了城市生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这是我国改革开放后经济一体化、人口大流动和社会大融合的必然结果。然而不可否认的是,在我国,外来农民工在其工作和生活的城市里,并不能享受公正的待遇。相反,他们还在子女入学、看病就医、养老保险、同工同酬等方面,承受着巨大的压力和“歧视”。
长期以来,农民工在利益诉求表达方面也存在着明显的劣势:据有关资料显示,我国有农民工2亿多,而在国家最高权力机关里却没有农民工的席位。广东省吸收外来农民工为省人大代表,让他们参与当地政治生活,不仅为外来农民工搭建了一个利益诉求的表达平台,他们可以理直气壮地坐在人大代表的席位上,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力,还为当地有关机关听取外来农民工意见建议,更好、更和谐地发展经济、改善民生提供了良好途径。同时,也适当“平衡”了各领域、群体或阶层的人大代表比例,改善了人大代表的组成结构。从这个意义上说,广东省吸收省外户籍农民工为省人大代表,起到了“一石三鸟”的作用。
当然,农民工问题是我国现行的社会体制和户籍制度造成的,有着深层次的原因。要解决农民工问题,还需要从带有根本性、制度性、法规性的深度来思考、研究和解决。广东省吸收省外户籍农民工为省人大代表,仅仅是解决农民工问题的一个开始,是一种信号。要让外来农民工真正融入其所工作和生活的城市,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必须要有其他措施共同跟进。仅仅吸收几位农民工当人大代表,力度还远远不够,问题还远不能得到彻底解决。(作者单位:深圳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会)
(《人民之声报》2007年第76期一版 作者:张向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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