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台 人大督办信访案 破解法院执行难
本报讯 (记者 王仲毅 通讯员 周国库 杨文奇)前不久,一起判决生效4年未能执行的财产纠纷案件,在甘肃省灵台县人大常委会重点督办下终于执结,案件当事人邓某从法院领回了1.99万元的案款和法院退还的1354元诉讼费,在当地引起了强烈反响。群众众口传说:“人大的监督,给法院的执行增加了力度。”
民事案件生效判决执行难、法律“白条”难兑现的问题,既是法院工作的难点,也是涉及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热点问题,全社会都十分关注。今年以来,灵台县人大常委会针对法院民事案件生效判决执行工作方面问题的信访事项日益增多的现象,把涉及法院民事案件生效判决执行问题的信访事项作为重点,实行立案督办,监督和支持法院解决“执行难”问题。
为了提高信访案件督办质量,灵台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办公室、信访办公室不断加强与法院的联系沟通,随时掌握执行工作动态。对涉及执行工作的信件,常委会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亲自审阅批示,明确办理要求和时限。对久拖不结的执行案件,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都进行认真研究,把具备一定强制执行条件的案件,列为常委会督办案件,由主任或副主任牵头督办。
在督办时,还组织部分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对法院执行工作情况进行视察,听取法院对执行工作情况的汇报,研究分析存在问题的主要症结,提出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建议和对策。对陈年积案和被执行人恶意阻挠执行工作等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常委会领导亲自调研,全程监督,支持法院排除干扰,依法办案,确保执行工作顺利开展。通过督办涉法涉诉的信访事项,认真开展法律监督,督促法院不断加大执行工作力度,使生效判决执行率低的问题有了一定改善。
灵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王亚锋告诉记者,今年12月份,县人大常委会还将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对工作满意度进行票决,针对重点问题进行审议,提出建议。他说,我们的目的是,通过人大持续有效的监督,帮助法院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执行工作,确保法院执法为民的措施落到实处,力争让人民群众满意。
据了解,灵台县法院今年对总标的达389.6万元的新收的84件执行案件和96件历史积案进行集中执行。到目前,执行清结115件,标的198.4万元,执行率63.9%,较好地维护了法律尊严和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人民之声报》2007年第78期一版 作者:王仲毅 周国库 杨文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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