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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十届人大常委会五年监督工作回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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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十届人大常委会五年监督工作回眸

本报记者 王仲毅 张 珊

  甘肃省十届人大常委会即将走过五年历程,五年来,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全省工作大局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以推动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为重点,不断加强监督工作,有效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向又好又快方向迈进。
  
  陇原环保世纪行活动成为法律监督、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最佳平台
   
  犀牛江从陇南市的康县、成县等县区流过,给沿江的居民带来了当地难得的水浇地。但自2002年8月起,生活在江边的康县太石乡的一些人,就陷入了失去这些良田的伤痛之中。
  他们在河道两侧的耕地,当时被以每亩600元的价格强行征用,耕地上直径30多厘米的树,每株以25元的价格被强行砍伐。当地村民告诉本报记者,征用他们的耕地时,当地政府曾向他们许诺,一年后会将采金造成破坏的耕地及河道恢复原貌。
  2006年7月13日,陇原环保世纪行记者团的记者自康县境内的毛坝桥起步,沿江行进不久,五六座高约30米的沙丘,在11公里长的河道里相继入目,被挤出河道的江水时隐时现,蜿蜒穿行于这些沙丘之间,向残存的耕地淹去。
  与沙丘相伴的是五六个水面达几十亩,深在30米以上的人造湖泊。这些沙丘与湖泊之下,是以往的良田或河道。
  据了解,这种现状是由康县康宁公司和康县鑫磊公司在河道里采金造成的。对康县犀牛江河道内的非法掠夺式采金行为,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丁国民建议,陇南市政府应严肃查处。对坑害百姓、打骂群众、廉价占用耕地及地上附着物的行为,要给群众一个说法。他说,通过这件事,当地政府要将普遍治理和个案查处相结合,以个案查处,震慑矿产资源开发中的不规范行为。
  丁国民对这一长达两年多的非法开采行为表示愤慨,他坦言,凡是管不住非法开采者的地方,当地的一些领导干部,不是眼睛有问题,就是良心有问题。他说,自己的家园,怎么能容忍他人为非作歹。如果管不住,应当是有内鬼在作怪。
  11月21日,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与陇原环保世纪行记者再到康县,赴犀牛江流域,就当地政府的汇报与治理情况进行了调研与现场采访。记者看到,康县犀牛江流域太石段河道内,回填采金形成深坑的车辆来往奔忙。河道内堆积的尾沙清理和回填工作已临近结束。
  当年的陇原环保世纪行活动以“资源节约与可持续发展”为宣传主题,调研组与记者团兵分三路,重点对我省矿产资源保护节约利用及贯彻执行矿产资源法的情况进行集中采访报道,宣传表彰了一批矿产资源节约的典型,对一些严重浪费资源、污染破坏环境的典型进行了曝光,并按照本届开展活动的一贯做法,对曝光的一些典型进行了回访,推动了一些污染破坏环境问题的解决。
  省十届人大常委会以来的五年间,陇原环保世纪行活动还以“关注生命之水”、“直击违法排污”、 “追踪水污染”为主题,连续三年围绕“水”主题开展活动。以“水”为主题的活动,自省人大环资委牵头组织开展陇原环保世纪行活动以来,共组织调研与记者采访团进行采访报道5次。
  这些密集的活动,向全社会真实地宣传了我省水资源极度紧缺和水环境严重污染的情况,并对一些影响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影响社会经济建设的重大问题、典型案件进行了曝光,跟踪监督,促进解决了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环境问题,促进了环境污染治理和清洁生产的全面推行,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条件,为我省走上一条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生态文明之路贡献了力量。
  2007年,陇原环保世纪行活动以“人与自然和谐”为主题,调研组与记者团深入祁连山等国家及省级自然保护区,重点对环境保护法、国家与甘肃省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及中国自然保护纲要、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等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的实施情况进行调研采访。这是陇原环保世纪行活动第二次关注祁连山等国家级与省级自然保护区。
   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陆浩对陇原环保世纪行活动给予了充分肯定。他强调,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陇原环保世纪行采访宣传活动,以活动为契机,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严格依法行政。对在活动中发现和暴露出来的问题要进行彻底整改,对各种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严肃处理。为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而共同奋斗。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苏志希也充分肯定了陇原环保世纪行活动取得的成效。他说,陇原环保世纪行作为中华环保世纪行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把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舆论监督、群众监督有机结合了起来。也把人大工作、政府工作、新闻工作、群众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已经成为对我省环境资源保护工作有重大推动作用的重要活动,成为加强舆论监督的最佳平台。同时,也是群众反映环境问题,维护合法权益的良好渠道。
   
  常委会审议审计工作 审计结果向社会公开  审计披露问题整改有下文

  2004年8月3日,在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上,受省政府委托,省审计厅厅长高存弟向省人大常委会作了关于2003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报告称,此次共审计和延伸审计了161个一、二级预算单位和企业,审计资金总额220.21亿元,查出违规违纪资金1.58亿元(不包括专项资金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中涉及问题的金额)。共涉及违规单位50余家,30余个市县。
  这次会议上,常委会组成人员强烈呼吁:对审计发现的侵吞挪用专项资金、扶贫资金、救灾资金,严重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决不能查完就了,务必严肃查处,依法追究相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程有清说:“报告反映的直接侵害农民利益的问题非常严重,仅兰海、兰临两条公路征地补偿费截留2800多万元,层层截留,这是不能容忍的。”
  有委员建议,对审计揭露出的问题,到底改得怎么样,对违法违纪人员行政处分和法纪追究结果怎么样,政府应就此向人大常委会作出专题汇报。
  根据审议时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建议,省人大常委会要求审计厅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并就审计结果整改落实情况在年底前向常委会作出专题汇报。省委、省政府也对审计查出的问题异常重视,责成监察厅、审计厅跟踪督查违规违纪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8月24日,甘肃省审计厅首次向社会公布了《甘肃省关于2003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公告》,这是继四川、广东和重庆之后,全国第四个公示审计结果的省份。
  11月22日,省审计厅厅长高存弟受省政府委托,向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会议提交了《关于2003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审计决定落实情况的报告(书面)》中,对有关单位的整改情况、没有纠正落实的问题及原因都作了详细说明。
  报告称:三个多月来,省政府和有关部门采取积极措施,认真纠正落实审计查出的1.58亿元违规违纪资金(不包括专项资金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中查出的金额),已纠正1.34亿元。当年省级预算执行情况审计中查出的涉及资金53.24亿元的116个违规违纪问题中,这个时间已有102个问题得到纠正或制订了整改措施。
  自2004年以来,本届省人大常委会对审计问题表示了持续关注。2006年7月,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省政府关于2005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时,任继东等委员指出,这些年出现了审计疲劳的问题,审计部门每年发现不少问题,但问题解决得不够理想,屡审屡犯的屡见不鲜,审计工作的效果受到质疑。如果只审计不整改,只起到轰动效应的作用而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势必对审计法是—种亵渎,对审计工作是一种阻碍,对媒体和人民群众也没法交待。
    一些委员建议,要认真研究干部离任审计的问题。离任审计应放在决定离任前,审计结果出来后再决定是否提拔使用,或是承担什么责任。对审计出的问题,在规定时限内没纠正的,建议在下年度的预算中有所反映,如从下一年的预算新增部分中扣减审计出的问题所涉及的资金数,或者给予处分。只有审计结果和预算、职位升降挂钩,领导才会有压力。而如果这方面的制度不改进,最后问题还会周而复始。
  2007年7月,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上,在听取审计厅厅长张力学向大会作的关于2006年度省级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后,杨兴昌、王维国等委员在审议时提出,各级政府和审计部门要把审计决定的落实情况纳入目标岗位责任制进行管理,既要采取强硬措施依法查清各种违纪违规行为,又要认真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从机制和制度上提出解决问题的有效办法。对审计出的问题要跟踪监督落实,特别是对审计结果落实差的单位和部门,在下年度审计时,进行跟踪审计。审计厅每年应在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就审计整改情况专题作报告,省人大常委会也要每年听取一些单位和部门对审计出的问题的整改报告。对性质严重的违纪违法、经济犯罪以及屡审屡犯和拒不执行审计决定的单位和责任人,要及时向相关部门移送审计结果,进行严肃处理。在落实审计决定的同时,审计部门要积极帮助被审计单位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并不断提高审计结果的透明度,加大社会监督的力度。
  黄续祖等委员特别提到,当前仍有个别单位和部门对牵扯民生的社会保障等资金存在挤占、截留、挪用的问题,这关系到党中央提出的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理念能否真正落实到基层的问题,对当事人一定要严肃处理。
  盛维德、丁国民等委员建议,在审计监督过程中,务必要抓住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资金和影响比较大的事项进行审计监督。要加强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政府投资的重点项目、国有企业、金融机构和外资运用、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审计以及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大力开展绩效审计,重点揭露由于决策失误、管理不善造成的损失浪费和国有资产流失问题,进而提高经济运行质量,提高财政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围绕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执法检查
   
  食品卫生法规定,食品应当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但是近几年来人们面对种类繁多的食品却发出了“我们可以吃什么”的惊呼。农药残留的蔬菜、瘦肉精的肉类、吊白块的面粉、毛发精的酱油等等,让人们谈食色变。
  2005年5月,省人大常委会又对我省贯彻实施食品卫生法的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通过听汇报、召开座谈会和实地检查后发现,我省食品卫生安全方面存在七大问题:  
  食品卫生安全法律体系不完善,与依法行政的要求不适应;食品监管体制不顺,监管有效性不高;食品生产源头存在隐患,初级农产品问题严重;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存在着卫生安全隐患;食品卫生监督监管力量与其任务不相适应,食品卫生安全监测建设滞后;农村食品卫生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薄弱;经费严重短缺,制约着食品卫生执法监督事业的发展;财政对食品卫生安全事业投入不足。
  11月23日,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对这次的执法检查报告进行了审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柯茂盛提出了五点建议:进一步加强法制建设,我们应根据有关法律的要求制定一项项的单项法规;在食品安全方面的现行体制下,建议政府在协调、衔接方面制订一些可操作的制度,以降低管理的成本,提高效率;在食品安全上逐步增加投入,例如,农业上实施无公害食品的基地建设,在加工上支持龙头企业,进一步加强监测点的建设等;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不断提高广大群众对食品安全的识别能力;高度重视农民消费食品的安全,市、县工商、卫生部门应对导致群体食物中毒的事件进行严肃处理,加强防范。
  石作峰副主任、叶绍裘委员提出,监管体制不顺是首要问题。执法主体不一致,卫生、食品、药品等多头执法,削弱了执法的力度。建议政府有关部门要统一认识,明确职责,统一协调,各方配合,形成监督的长效机制,把食品卫生工作抓好。
  王光烈、刘世洲等委员说,对食品卫生法的执行监管和执法检查要常抓不懈,克服时紧时松的现象;执法检查要明查与暗访相结合,这样才能更好地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教育问题,一直是社会关注的一个热点。2007年4月,省人大常委会组织执法检查组,分赴除酒泉、嘉峪关之外的12个市、州就贯彻执行义务教育法情况进行了检查。
   执法检查报告指出了我省贯彻实施义务教育法中存在的一些困难和问题:“普九”欠账多,欠账数目不清;民族地区及贫困山区“三缺”(缺教师、缺教室、缺宿舍)等问题依然存在;公用经费不足,学校运转困难;“两免一补”标准界定缺乏可操作性,标准不易掌握,家长间心态不平衡,对学生的心理状况也有影响,甚至出现了因为得不到“两免一补”而辍学的新现象。
    5月31日,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了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义务教育法执行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时认为,执法检查报告对我省贯彻实施义务教育法情况进行了实事求是、客观的总结和反映,对全省义务教育出现的问题,应该引起足够重视。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碧莲说,教师缺编主要是结构性缺员,如城市学校超编,农村特别是边远山区乡、村小学缺编。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德奎说,报告中提到没有完成“普九”的县主要是少数民族县,对此要引起高度重视。建议报告对此再做些深入分析,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使这个问题尽快得到解决。
  盛维德委员说,目前,我省一些地方确实存在着教师匮乏、教师缺编的问题。但教师素质不高,教学质量不高、教学水平低下的问题也很严重。应在加强教师培训、提高教师素质上下功夫。同时,“教育产业化”的提法也值得商榷。
  姚恭荣委员说,报告揭示了一些问题,如校舍危房改造、欠债、补助标准等,但回避了一些问题,如教育乱收费、辍学率等。
  叶绍裘委员说,报告中提到农村中小学校公用经费不足,这个问题主要是因为地方财政尤其是县级财政该拿的部分没有拿够造成的。同时,按规定,寄宿制学生应该每天补助1元钱,全年补助239元钱。但由于很多县没有落实这笔资金,造成“两免一补”的政策在很多县没有得到全面落实。
  2006年,省人大常委会对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检查组经过深入调查,针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中存在的执法体制不顺、执法力量不足、执法手段欠缺、执法行为不规范和公民交通安全意识薄弱、道路交通基础设施不健全等问题,提出了相应的改进意见。  
  2003年以来,省人大常委会还对水法、统计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审计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工会法、安全生产法、审计法、矿产资源法、水法、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21部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同时,省人大常委会在这五年里,还配合全国人大对我省贯彻实施义务教育法、民族区域自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建筑法和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这些执法检查,推动了一些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促进了我省社会经济的健康和谐发展。

(《人民之声报》2007年第84期四版  作者:王仲毅 张珊)

【作者: 《人民之声报》】【访问统计:】【2007年12月21日 星期五 08:30】【注册】【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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