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州区人大工作的新变化
本报通讯员 董国杰 孙德虎 左昊苏 马 锋
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自2007年1月选举产生以来,认真履行法定职权,在具体工作中,灵活处理继承好传统和开创新局面之间的关系,在传承中发展,在创新中继承,使全年人大工作出现了可圈可点的喜人之处。
围绕《监督法》开展多次分层培训——“高密度、多角度、及时有效地培训,提高了我们依法履行职责的能力”
《监督法》的颁布实施,对新时期做好人大工作提出了更加明确具体的要求。该区新一届人大常委会针对新当选的7名常委会领导来自不同工作岗位的实际,主任会议上安排了2次对该部法律的深入学习,第二次学习还通过对常委会2008年工作要点所列议题的全面梳理和讨论,为机关深入学习《监督法》开了“以用促学,学用相长”的好头。常委会机关还将《监督法》、《组织法》、《代表法》制作成法律学习单行本,作为自学资料发给机关干部职工及常委会组成人员,使其尽快熟悉法律法规,明确职责义务,提高履职的能力水平。
2007年4月份,常委会专门举办了一期《监督法》法制讲座,对常委会组成人员,区政府区长、副区长、区政府各部门负责人,区法院、区检察院被任命人员,各乡镇人大主席,各街道党工委书记,城区各代表小组组长,部分驻区市人大代表以及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人员共计160余人从立法背景、法律原则、监督主体、监督方式等方面进行了专题辅导培训。该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杨虎林在法制讲座中指出:“今年是《监督法》实施的第一年,我们之所以组织如此大规模的培训与学习,目的就是要进一步为宣传贯彻实施好这部法律营造良好氛围,增强‘一府两院’工作人员主动接受监督的自觉性,增强常委会组成人员履行监督职责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也是为常委会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监督工作打好基础。”
秦州区人大常委会学习宣传贯彻落实《监督法》着重抓住常委会自身及被任命人员的同时,还注重兼顾人大代表和基层人大工作者,着眼新当选代表数量占了近三分之二的实际,从2007年3月份开始,就围绕代表履行职责所必需的知识,制定出了培训计划、安排,并积极准备好了培训内容。2007年7月,常委会借助市人大常委会来该区轮训驻区市人大代表的机会,邀请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工委主任,区直单位和街道人大代表小组组长,部分乡镇人大主席,部分区人大代表参加了市、区人大代表培训班。2007年8月,常委会专门举办一期基层人大工作培训班,乡镇人大主席、专干及区直单位代表小组组长全面深入地学习了《监督法》、《代表法》等有关知识,常委会1名领导还就搞好代表工作进行了专题辅导。培训期间,常委会还组织参训人员赴宁夏等地参观考察人大工作。对此,区人大常委会委员、太京镇人大主席张志雄深有感触:“《监督法》是一部新颁布实施的法律,我有幸多次参加了常委会组织的培训,但丝毫没有雷同重复的感觉,从常委会组成人员、区人大代表、乡镇人大主席的不同角度理解,我都有新的收获,培训确实为我当好代表、常委会委员,开展好乡镇人大的各项工作补足了‘底气’,提高了我依法履行职责的能力。”
方式创新引发常委会工作三个变化——指导作用增强了,督办力度加大了,服务水平提高了
秦州区人大常委会注重从工作的各个环节上体现《监督法》的相关规定和法理精神,在传承好上一届人大常委会创出的成功经验和做法的同时,围绕全区开展的“转变作风抓落实年”活动,集中整改了广泛征求到的五个方面的意见建议20条。同时,把创建“学习型、务实型、竞争型、创新型、和谐型”机关作为目标,整合了机关原有的25项工作制度,参照借鉴有关省、市对议事规则的修定,对《天水市秦州区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做了重新修定,并提交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2007年9月27日上午,在区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区政府贯彻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行政许可法》情况之前,常委会采取“会前学法”的形式,对组成人员进行了两部法律的专题辅导。常委会委员、天水市第四中学校长陈宏昌在审议发言中谈道:“俗语说,打铁先要自身硬,常委会审议相关法律贯彻实施情况之前组织组成人员重点学法,我感觉对我们的审议发言很有启发。”
2007年,区人大常委会相继对《环境保护法》等3部法律开展了执法检查。同年11月份,在全区第六次村级“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开展之际,常委会对全区16个乡镇贯彻《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甘肃省实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办法》及《甘肃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情况进行了检查。常委会还积极配合省、市人大常委会开展的执法检查活动,对《义务教育法》、《文物保护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法律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
在完善代表工作制度方面,该区人大常委会坚持“一表三卡四项制度”,制定下发了《关于做好区六届人大代表工作的试行意见》,按照天水市人大常委会的有关意见,将省市区人大代表混合编为84个代表活动小组,并坚持常委会部分组成人员参与、指导代表小组活动的做法,保证了代表小组活动的经常性和制度化。
在发挥代表作用方面,该区人大常委会积极拓宽了代表参与常委会工作的5条渠道。六届人大一次会议闭幕后,针对人代会上30名区人大代表联名提出的“关于加大文化督查力度,严格网吧管理”的建议,常委会及时把文化市场管理工作纳入审议议题,开了及时将代表意见建议列入工作要点并进行适时调查审议的好头。每次常委会会议邀请2名以上熟悉相关工作的人大代表列席,鼓励他们畅所欲言,反映人民的心声意愿。截至目前,共有12名区人大代表列席了六次常委会会议。常委会全年共邀请18名市人大代表、22名区人大代表参加了市、区人大常委会开展的执法检查、专题调研,为代表更好地了解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区域经济社会及各项事业的发展、全区重点工作实施、人代会决议决定的彻落实情况提供了便利。常委会进一步扩大了市人大代表向选举单位述职的数量,2007年组织了13名市人大代表开展了述职活动,其中4名代表在常委会第五会议上现场述职,其余9名代表向常委会递交了书面述职报告,会议还邀请了2名市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还坚持上届“两联系”的做法,重新确定了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名单,进一步加强与代表的联系,并通过通知代表参加区委、区政府重大事项征求意见会等方式,为代表知情知政,充分发挥作用构筑了平台。
对于人大在履行监督职能中遇到的比较重要、依法又不能形成决议、决定推动工作落实的有关事项,该区人大常委会积极探索,在主任会议听取有关情况汇报后,及时形成《主任会议纪要》,形成“硬性约束”,转交区“一府两院”办理落实。2007年6月份,常委会主任会议听取了全区会计集中核算运行及政府集中采购开展情况的汇报后,以《主任会议纪要》的形式,肯定了全区财政体制改革取得的成绩,指出了一些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区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要按照《会计法》和《政府采购法》的规定,进一步加大财政支出力度,严肃财经纪律,加强对预算外资金的监督与管理;完善政府采购程序,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扩大政府采购的规模和范围,努力提高采购工作效率等建议,为促进全区的可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2007年9月份,常委会又以《主任会议纪要》的形式,总结通报了代表意见建议办理过程中的好做法及存在的问题,督促区政府进一步提高代表意见建议办理质量。截至目前,区六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109件意见、建议中,得到解决或基本解决的37件,占代表意见、建议总数的34%;正在办理的53件,占48.6%;因各种因素限制,目前没有解决的19件,占17.4%。
该区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执行《甘肃省信访条例》,按照《关于落实全国人大、省人大会议精神,做好重信重访工作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健全信访件批办工作机制,细化信访工作措施。2007年7月份,常委会深入到公、检、法三家单位,首次“上门”督办了18件涉法信访案件。之后,还组织组成人员及部分区人大代表深入区人民法院,旁听了一起经济纠纷案件的庭审活动。2007年12月份,主任会议专门听取了区“一府两院”信访工作情况的汇报。2007年共受理的56件次信访案件,办结了45件,办结率为80.4%,切实解决了一些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该区人大常委会还重视审议意见的落实办理工作。2007年12月上旬,结合 “转变作风抓落实年”活动的目标要求和区委 “三个文件”的贯彻落实,向区政府下发了《关于对区人大常委会2007年度审议意见落实办理情况进行督查的通知》,就区政府落实办理2—5次常委会会议审议意见情况进行了督查,促进了审议意见的进一步办理落实。
“四度”要求提升了人大调查报告的“含金量”——总结成绩要适度,指陈问题有力度,分析原因见深度,提出意见建议有高度
2007年,秦州区人大常委会议题调研工作悄然发生了变化:着手调查的时间提前了;听取群众意见的范围扩大了;政府相关部门汇报后的“当堂提问”增多了;熟悉相关工作情况的市、区人大代表,也成为调研组走访的另一个重点,他们广泛联系选民了解到的有关情况,对相关问题的思考和建议,被广泛吸收进调查报告之中……
这些变化,源自该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杨虎林在常委会第二次会议进行之中的一句“插”话:人大的调研报告对政府在相关工作方面取得的成绩应当给予充分肯定,但成绩部分占报告近一半的篇幅,比例是不太恰当的。他说,按照《监督法》的要求,人大调查报告总结政府在相关工作方面取得的成绩要适度,指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有力度,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要有深度,提出意见建议要有高度。
按照这一具体要求,常委会调查组对全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城市建设及市容管理工作、文化市场管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新农村建设进展情况、项目建设等关系全区经济发展、社会和谐、民生热点问题进行的调查后形成的调查报告,都引起了较大反响和关注。
在对区政府城市建设与市容管理工作调研中,调查组针对城市周边管理不到位,审批、建设、管理不协调,城市基础设施破坏的现象时有发生等问题,提出了准确把握中心城区发展定位,优化城市周边发展环境,加强相关职能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注重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城市建设和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等建议。该区政府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下发了《天水市秦州区政府关于加强城中村建设管理的通知》,进一步规范了城市周边管理工作。
在对全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展情况的调研中,常委会形成的调研报告受到天水市委常委、秦州区委书记张健的肯定。他说,人大常委会调研报告对目前全区新农村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找的准”。同时,该报告在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后形成的《审议意见》也得到了张书记的高度评价。他说:“建议提得实,抓住了加快推进全区新农村建设步伐的关键,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
在区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上一并审议的,还有全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此项工作自2007年1月在该区启动实施以来,区政府多次召开相关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实施过程中发现的有关问题。常委会针对这一实际,由常委会两位副主任带领两个调研组,深入12个乡镇,通过走访参合农户、定点医疗机构、医疗点、患者,查阅资料,与参合农民和基层干部、各级人大代表座谈等方式,广泛征求对参合工作的意见。调研组针对“宣传不够深入,部分农民对新农合政策理解不够,自我保健和互助共济意识不强,参合率不高,乡镇卫生院及医疗机构、医疗点现有人员素质和医疗设备满足不了群众的医疗需求”等问题,提出了“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健全运作机制,切实履行职责,加强监管力度,多方争取资金,不断改善农村医疗机构基础条件和服务方式”等建议。常委会审议结束后,区政府分管此项工作的副区长蒋小丽及时打电话到常委会办公室,调阅了常委会的调查报告。2007年12月12日《人民之声报》一版头条刊登通讯员左昊苏撰写的《秦州区人大监督“新农合”运行情况》一文后,蒋小丽副区长阅读后认为,区人大常委会抓住社会热点难点问题进行的监督很及时,也很有必要,提出的意见建议,对我进一步做好此项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工作,确实有很大的帮助和支持。
对外交流“打通”两条主线——全国十六城区人大工作联席会“求来远水”,天水市县区人大工作研讨会“解了近渴”
2007年,秦州区人大常委会在继续与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河南省三门峡市湖滨区、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区、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湖北省襄樊市樊城区、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等十六城区人大常委会加强日常交流之外,还“走出去”参加了在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山西省朔州市平鲁区举办的全国十六城区人大工作研讨会第二十七、二十八次会议,广泛借鉴学习了全国15个友好城区在新时期做好人大工作的经验和做法,并就该区贯彻落实《监督法》的思考和体会做了大会交流发言。
2007年9月,秦州区人大常委会针对目前天水市各县区人大常委会普遍注重对外交流,同一地域内交流渠道不畅、探讨共性问题缺少平台的实际,积极在天水市人大常委会组织的市人大代表政情通报会上与各县区人大常委会联系,共同向市人大常委会建议,发起召开“天水市县区人大工作研讨会”,促进兄弟县区之间横向和纵向联系,共同探讨解决面临的类似问题,提高全市县区人大工作整体水平。同年11月,该区成功筹办了“天水市县区人大工作研讨会”第一次会议,天水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作为参会方在会上作了“以实施《监督法》为契机,提高地方人大常委会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的质量”的发言。
(《人民之声报》2008年第3期四版 作者:董国杰 孙德虎 左昊苏 马 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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