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各市州人大常委会要干啥(下)
酒泉市人大常委会
法律监督 重点对《环境保护法》的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配合全国人大和省人大开展有关立法调研和执法检查工作。
工作监督 重点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关于禁止无序开垦荒地、禁止农村无序移民、加强地下水资源管理“三个决定”的贯彻执行情况和2007年以来全市物价监管工作等方面的专项工作报告。
组织对全市城乡统筹发展情况、移民区生态建设情况、市人大代表履行职务情况和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等4个方面的工作进行专项调查,听取和审议相关工作报告,提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
配合省人大陇原环保世纪行组委会对全市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检查和记者采访活动。
代表工作 组织部分市人大代表对全市小康住宅、高效田建设情况和市政府承诺办理的2008年“十件实事”落实情况等3个方面的工作进行专项视察。
定期向代表寄送《人民之声报》、《人大研究》、《市人大常委会公报》和《酒泉人大工作》等资料。
开展评选表彰优秀人大代表和先进代表小组活动。
建立代表活动日制度,指导各代表小组每季度组织市人大代表开展一次活动。
自身建设 在常委会组成人员中开展“五个一”活动,即:参与督办一件代表意见建议,参与开展一次执法检查或代表视察,参与开展一次专题调查,提出一项加强和改进常委会工作的建议,至少走访联系一次原选举单位。
召开全市人大宣传工作会议,评选表彰优秀通讯员和优秀稿件。
其他工作 邀请法律专家对《环境保护法》、《劳动合同法》进行2次专题辅导讲座,组织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学习。
组织对市广播电视局开展工作评议。
嘉峪关市人大常委会
法律监督 对全市贯彻执行《节约能源法》等法律法规开展执法检查。
工作监督 围绕常委会议题、全市重点工作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深入基层,对新农村建设等工作开展调查研究。
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城乡低保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依法行政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城市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科技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土地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及市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
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八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代表工作 充分发挥常委会“人大代表之家”的平台作用,确保代表活动的制度化、经常化。
总结宣传人大代表认真履职的典型,进一步激发代表履职热情。
制定代表小组活动计划,指导和督促代表小组长履行职责,开展小型视察和走访选民活动。每季度指导一个代表小组开展一次视察活动。
根据“一府两院”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和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适时组织相关代表开展视察;组织常委会部分组成人员及代表对全市食品卫生、医疗卫生等工作开展视察。
自身建设 坚持对拟任命干部进行任前法律知识培训和考试,在常委会会议上作供职发言,通过由常委会领导向被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等制度,不断提高任免工作水平。
继续加强人大宣传工作,加强宣传队伍建设,建立人大信息网站,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和网站,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全市人大工作,使人大工作进一步深入人心。
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积极开展人大理论研究,指导实践。
其他工作 把深入贯彻实施《监督法》作为“五五”普法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督促“一府两院”切实做好《监督法》的学习、宣传和教育。
每季度召开一次乡镇人大主席联系会议,听取情况,指导工作。
平凉市人大常委会
法律监督 围绕加强财经监督、提高劳动者素质、推进现代农业和弱势群体生活保障等热点难点问题,重点对《审计法》《职业教育法》《种子法》《农村五保供养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督促执法主体部门和单位做好整改落实工作。
工作监督 听取和审议全市重大项目建设、文化工作、果产业发展、法院案件执行等工作报告和汇报。
不断创新跟踪监督的方式和方法,对历次常委会会议作出的决议、决定和提出的审议意见,加大督办落实反馈力度,监督和支持“一府两院”改进和加强工作。
代表工作 年内举办一期以《地方组织法》《代表法》为主要内容的代表培训班。
年内组织部分省、市人大代表对全市重大项目建设工作开展一次集中视察。
自身建设 制定《平凉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审批监督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监督程序,提高监督质量。
继续采取专门培训、参加轮训、请专家讲法、出外学习等形式,加大对机关干部的法制教育和业务培训力度。年内,拟举办一期《物权法》知识讲座。
上半年拟召开全市人大宣传工作座谈会,总结经验,寻找差距,进一步加强人大宣传工作。
下半年拟召开全市人大工作研讨会,总结交流全市人大工作的好经验和好做法,研究探讨新时期做好人大工作的有效途径和方法。
其他工作 继续坚持常委会任命人员到会表态发言和当会颁发任命书制度。
庆阳市人大常委会
法律监督 对《治安管理处罚法》、《科技进步法》在全市的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工作监督 听取并审议庆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实施情况的中期评估报告。
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广播电视、节能减排等方面工作报告。
对2007年常委会发出的关于全市贯彻《甘肃省石油勘探开发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执法监督意见书和对市政府安监、交通、商务三方面工作审议意见书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对全市落实粮食直补、农机具补助等支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开展调研。
对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使用情况开展调研。
对全市法院系统落实司法救助和诉讼收费情况进行调研。
代表工作 组织代表对庆阳机场4C级改造扩建工程、西长凤高速公路、庆阳石化搬迁改造、南小河沟调蓄水库工程和华池县城调水、庆城西川人饮、环县南部人饮等重点工程项目建设情况进行专题视察。
举办市级代表及各县(区)人大常委会代工委负责人培训班;组织代表及人大工作者赴外地考察学习,参加全国及省人大组织的培训、考察活动。
常委会每次会议,安排县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和2至3名基层市人大代表列席。
建立代表履职情况登记通报制度,做好代表联络服务工作。
选择2至3件事关民生且有重要意义的代表建议,进行现场办理。
自身建设 召开全市人大理论研究会二届二次会议暨宣传工作会议,总结年度工作,表彰奖励理论研究暨宣传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
其他工作 制定常委会贯彻公开监督原则相关问题的规定,对监督议题确定、实施监督程序、研究处理情况、整改措施和结果等公开事项作出规范。
陇南市人大常委会
法律监督 对《水土保持法》、《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开展好《甘肃省清真食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甘肃省宗教事务条例》等地方性法规的立法调研以及法规草案的征求意见工作。
工作监督 加强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加强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的监督,开展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跟踪问效调查。
对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生态环境建设、节能减排、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等工作开展调查、调研。对农业特色产业开发、公安机关“三基”建设等工作进行视察,在此基础上,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与措施。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及政府有关部门的相关工作报告,依法适时作出决定决议。
代表工作 加强代表培训工作,建立健全代表培训制度,组织好在陇南的省人大代表参加省人大在会前举办的培训班,适时举办市人大代表培训班。
发挥好代表建议“直通车”的作用。对本届列入“B”类的代表建议进行跟踪回访,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
有计划地组织代表对全市的重点项目和重要工作进行视察、检查、调研。
坚持邀请市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
建立代表年度履职登记制度。
举办代表论坛和研讨会。
开展优秀市人大代表先进事迹的总结、表彰和宣传工作,评选一批“好议案、好建议”及“议案和建议办理工作先进单位”。在陇南电视台、《陇南日报》开展一次代表风采采播活动。
自身建设 积极巩固“五型”机关建设和警示教育成果,把人大机关建设成为制度健全、管理规范、运转有序、廉洁高效的文明机关。
进一步办好《陇南市人大常委会大事记》、《陇南人大工作》等刊物和“陇南人大网站”,继续加强与各宣传媒体的联系与合作,不断加大人大工作宣传力度。
依法做好人事任免工作,精心组织干部任命前的法律考试。
其他工作 选择5至6个部门听取工作报告,开展工作评议。
继续探索和完善对市政府各部门和垂直管理部门的评议工作,在开展调查、听取和审议部门工作报告的基础上,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对部门的工作进行测评。
临夏州人大常委会
法律监督 对《劳动法》在全州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根据《立法法》和《监督法》的规定,加强对政府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加强立法监督,健全立法制度,维护法制统一。
工作监督 听取和审议州人民政府以下专项工作报告:
1.关于发展壮大特色经济,培育特色主导产业的工作报告;2.关于民族特需用品市场建设情况的报告;3.关于城镇化建设和园区建设情况的报告;4.关于抢救、挖掘、保护和利用民族民俗文化情况的报告;5.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6.关于经济发展环境建设情况的报告;7.关于切实关注民生,为民办实事情况的报告。
代表工作 制定年度代表视察计划和代表考察学习计划,围绕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精心组织代表开展视察和考察活动。
第三季度开展全国、省、州三级人大代表的集中视察活动。
自身建设 结合常委会会议中心议题,举办学习辅导讲座。
积极参加全国、省人大常委会举办的各种学习培训活动和全国三十个少数民族自治州人大工作研讨会,及早着手,拟定方案,做好承办2009年上半年全国三十个少数民族自治州人大工作研讨会的筹备工作,促进人大工作的相互交流。
其他工作 年内继续进行州《自治条例》的修订工作,着手开展《临夏州非公有制经济保护条例》、《临夏州清真食品管理办法》的前期准备工作,成立《临夏州宗教事务管理条例》、《临夏州饮用水源地保护管理条例》、《临夏州城镇建设管理条例》起草工作班子,做好前期调研工作。
对政府1至2个组成部门进行专项工作评议。
甘南州人大常委会
法律监督 对《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在全州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工作监督 听取和审议州政府关于全州农牧村劳务输转工作情况的汇报;听取并审议全州人民法院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情况的汇报,并积极开展相应的调研活动。
加强对州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跟踪督查,适时在常委会会议或主任会议上听取汇报。
重点对贯彻《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藏语言文字工作条例》、《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审议意见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
代表工作 落实和保障代表活动经费,抓好代表培训工作,做好闭会期间代表活动的组织和服务工作,不断改进代表活动方式。
自身建设 加强人大宣传工作,办好州人大常委会机关刊物《甘南人大》,及时编辑《甘南人大信息》。
其他工作 做好《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自治条例(修订草案)》的报批工作。
修订《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实施〈甘肃省计划生育条例〉变通规定》。
制定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草案)。
督促有关部门着手起草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拉卜楞寺保护与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
(《人民之声报》2008年第17期四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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