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峰 落实人大审议意见 体育工作纳入考核范围
本报讯 (通讯员 齐永祯 宋淑琴 左睿)近日,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人大常委会组织检查组对全区贯彻执行《体育法》的情况进行了跟踪检查,这是对区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去年《人大常委会对全区贯彻实施〈体育法〉工作情况的审议意见》情况的跟踪检查,目的是督促区人民政府对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指出的问题能认真进行整改,并得到切实的解决。
2007年7月6日,西峰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关于西峰区贯彻实施〈体育法〉工作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对全区体育事业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的同时,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区人民政府高度重视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随后召开了区委办、政府办、体委、财政局、农办以及各乡镇、街道办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的关于西峰区体育工作会议,并安排部署整改工作,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了具体的措施并逐条认真进行了整改。
2008年,西峰区人民政府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人大常委会对全区贯彻实施〈体育法〉工作情况的审议意见》,充分发挥体育事业在构建和谐西峰中的积极作用,进一步增强全区人民体质,提高体育运动水平,推进全区体育事业向更高层次发展,区政府在与各乡镇签订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时,首次将体育工作纳入了考核范围,并占到了考核总分的8%。
“发展体育事业,新建篮球场1处,安装健身器材5套,篮球架1副,举办农民运动会1次。”这是西峰区人民政府2008年与各乡镇签订的目标管理责任书的内容之一。截至目前,西峰区7个乡镇已有4个乡镇各举办了一次大型的农民运动会,有5个乡镇完成了场地硬化和运动器械的安装工作,不仅满足了农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身需求,也推动了全区农民体育运动的蓬勃发展。
(《人民之声报》2008年第26期二版 作者:齐永祯 宋淑琴 左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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