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迁房竟用“豆渣砖”
安徽泗县人大依法监督为民
□ 陈 平 李忠勤 魏春雷 刘 军
4月18日,安徽省泗县人大常委会组成调研组,对县城房屋开发及建筑质量情况进行执法调研。
调研组先后现场查看了9个建筑工地和商品房开发小区,着重检查了建材质量和施工质量;调阅了大量工地施工监理记录的安全检查日志;听取了消费者对建筑质量的反映。
调研组发现有3个工地使用的水泥砖块抗折力差,立即建议陪同检查的城建部门采取行政手段,责令相关建筑承包商立即停用,并责成质检部门从水泥砖块生产环节查起,杜绝不合格水泥砖块流入建筑市场。
在3月28日,泗县人大常委会已组织检查组对建筑工地进行了一次检查。不到一个月时间,为何对同一事项进行两次监督检查?
两次调研发现 “豆渣砖”仍在使用
事情要从2月19日说起。那天是泗县第十五届人大第二次会议开幕的日子。当天上午,一些旧城改造中的拆迁户提着满是蜂窝的劣质水泥砖——“豆渣砖”,拿着申诉材料来到大会秘书处,希望人代会关注和检查居民回迁房的建筑质量。
大会闭幕后,泗县人大常委会先后两次接待了回迁居民对回迁房质量差的投诉。人民群众多次强烈反映的问题,引起了泗县人大常委会的高度重视,决定在3月底采取行动。
3月27日至28日,泗县人大常委会开始对全县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在群众反映强烈的某回迁房建筑工地,检查组组长、泗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庆民做了个试验:他从水泥砖堆上随意捡起两块砖,轻轻对击,结果两块砖都折成了两截。该县人大常委会检查组立即责成城建、质检部门采取切实有效的监管措施,确保建筑水泥砖质量达标。但在4月18日的跟踪调研中,调研组再次发现,部分工地仍在使用“豆渣砖”。
在调研总结汇报座谈会上,泗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孙茂盛严肃指出有关职能部门存在整改不到位等问题,该县政府负责人当即安排质检、城建部门对“豆渣砖”实行专项整改,实行水泥砖块准入证制度,严禁养护期不足、水泥比例不足,抗压力和抗折力不达标的水泥砖块流入建筑工地。
常委会听取专项报告 督促整改
为强化对建筑市场管理及安全生产的依法监督,在4月25日召开的泗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上,泗县人大常委会将监督建筑质量情况作为了一项重要内容进行了审议。
会上,泗县人大常委会安排全体与会人员听取了常委会财经工作委员会《关于〈安全生产法〉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以及泗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泗县城市房屋开发规划及建筑质量管理情况》的调研报告。
审议前,常委会组成人员了解到,近两年来,在旧城改造热潮中,泗城拆迁旧民居20多万平方米,动迁居民2000多户,新建商品住宅5000多万平方米。在政府部门强有力的监管之下,大部分房屋开发商能够保障新建商住楼质量,但也有少数开发商认为回迁房是福利房,有回迁户“对号入座”,不愁没人买,因而偷工减料、使用不达标建材。
审议时,常委会组成人员严肃批评了包括“豆渣砖”进入工地在内的诸多安全生产隐患。主持会议的泗县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李学顺的话掷地有声:“凡是因使用不合格水泥砖,不达标钢材、水泥、黄沙等造成回迁房建筑隐患的,要建议政府部门监督拆掉重建。”
会议决定以审议意见书的形式,建议该县政府有关部门加大安全生产监管力度。列席会议的泗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王法立当场表态:一定要迅速消除包括“豆渣砖”在内的诸多安全生产薄弱环节,确保民用建筑质量,让群众住上放心房。列席会议的该县建设局、质检局、安监局、城管局、国土局等政府部门负责人也分别报告了整改措施。
会议责成该县政府在两个月内将专项整治“豆渣砖”和其他房屋安全生产隐患情况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常委会将对政府部门整治包括“豆渣砖”在内的安全生产隐患继续进行专项跟踪督查。
日前,有关行政执法部门的20多位执法人员已深入10多个砖厂和建筑工地,认真落实泗县人大常委会的建议和审议意见,从源头上杜绝不合格水泥砖和劣质钢材、水泥、黄沙等其他不达标建筑材料进入建筑工地,让回迁户住上放心房。
(《人民之声报》2008年第29期一版 作者:陈 平 李忠勤 魏春雷 刘 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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