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城乡和谐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本报讯 米红、王丽郦在《公共管理学报》2008年第1期撰文认为,社会保障是基本的民生问题,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性工程。自改革开放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与完善,全国初步形成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基本要求的社会保障体系框架,社会保障覆盖范围不断扩大,社会保障筹资渠道逐步拓宽,社会保障管理体制初步理顺。但是,当前城乡二元社会保障制度的弊端在改革与实践中也日益加深。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势在必行,而具有和谐社会特征本质的城乡社会保障体系的构建与完善不仅是当前我国政府转变职能,提高公共服务质量的重要举措,从长远来看,更是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蓬勃发展的有力保障。因此,城乡和谐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是“四力合一”的产物,也是我国构建可持续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要条件。构建城乡和谐的社会保障体系是社会保障制度产生、演变与完善的内力所致。构建城乡和谐的社会保障体系是我国政府关注日益突出的社会问题、关注民生的政策导向的推力所致。无论是城镇社会保障还是农村社会保障,其改革与试点在很大程度上是拉动我国构建城乡和谐的社会保障体系的力量之一。在改革与试点中产生的诸多问题也是城乡和谐的社会保障体系建立、健全与完善的压力之源。
(《人民之声报》2008年第32期三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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