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在张掖检查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情况
本报讯 (通讯员 王 昊 杜国林)6月16日至17日,甘肃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张掖市贯彻实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甘肃省实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
检查组认为,近年来,张掖市各级党委、政府在贯彻实施“一法一办法”方面,学习宣传扎实有效,规章制度日趋完善,民主管理不断规范,村务公开成效显著,村干部队伍建设得到了很大加强,有效促进了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
检查组建议,今后,张掖市各级政府要在巩固现有成果的基础上,继续深化对《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学习宣传,努力提高农民群众的知晓率。继续贯彻落实好“一法一办法”,落实好“四民主一管理”,即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对村务公开实行管理。要强化村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基层政权的战斗力和凝聚力。要加大支持、帮助、指导村民委员会的工作力度,发挥好各级政府的作用,尊重村级自治组织,支持村级自治组织。
(《人民之声报》2008年第39期一版 作者:王昊 杜国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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