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县 代表建议办理实行“三项制度”设立“三道关口”
本报讯 (通讯员 安华)为了加大代表意见建议办理力度,确保办理质量,甘肃省宁县人大常委会对代表意见建议办理实行“三项制度”、设立“三道关口”。
三项制度即:交办制度。对人大代表的建议,由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及时进行分类、登记、整理,明确承办单位,提出办理要求,规定办结时间后,县人大常委会与“一府两院”专门召开交办会,交有关单位和组织办理。
责任制度。要求承办单位一把手负总责,要及时成立办理代表建议领导小组,组长由单位主要领导担任,每件建议要落实具体承办人,并于4月20日前各单位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以及具体办理建议的承办人员名单报送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通报制度。在代表意见建议办理期间,要专门组织督察、视察组,督促建议办理落实,通报办理情况。
三道关口即:领导签字关。承办单位领导对代表意见建议办理情况要亲自把关,在答复件上签字,答复件应当按照统一格式正式行文。
人大审查关。承办单位在给代表寄送答复件之前,要先送人大常委会审查把关,发现敷衍搪塞、答复件不符合办理要求的,将退回重新办理。
代表反馈关。在承办单位向代表寄送答复件时,要同时寄送《征求意见函》,承办单位对答复表示不满意的,要求重新办理的,单位必须重新予以办理。
(《人民之声报》2008年第41期二版 作者:安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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