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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再次审议甘肃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

关键词人大    议会    政治    民主    法制                                          

省人大常委会再次审议甘肃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

  本报讯 (记者 王仲毅)7月18日下午,甘肃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分组审议了甘肃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草案二次审议稿)。
  甘肃是一个气象灾害多发省份,在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上,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制订这个条例,对于加强和规范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完善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防灾抗灾应急协调机制,增强全社会防御气象灾害意识,提高防灾减灾能力意义重大。
  在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上,常委会组成人员还就条例草案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见和建议。提交这次会议审议的甘肃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草案二次审议稿),吸纳了第三次会上常委会组成人员与有关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审议时,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这个条例草案二次审议稿体例设置合理,条文全面明确,规范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气象主管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的权利和义务,突出了建设工程中气象部门对防御气象灾害有关装置设计的审核权力,规范了我省的气象灾害防御工作,为进一步做好气象灾害防御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他们建议本次会议通过。
  杨诚委员说,这个条例涉及的部门多,涉及全社会,条例出台后在实际操作中可能遇到的困难较多。他建议,条例出台后,气象部门要认真抓好条例的贯彻执行工作,有效防御气象灾害。

(《人民之声报》2008年第44期二版  作者:王仲毅)

【作者: 《人民之声报》】【访问统计:】【2008年07月22日 星期二 09:37】【注册】【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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